首頁 -> 電訊

貴州省政協原副主席李再勇一審被判死緩

分享到:
2024-08-13 21:38 |

【字號:

  香港中通社8月13日電 8月13日,中國重慶市第五中級人民法院公開宣判:貴州省政協原黨組成員、副主席李再勇受賄、濫用職權一案,被判處死刑,緩期二年執行,剝奪政治權利終身,處沒收個人全部財產;對受賄犯罪所得財物及其孳息依法予以追繳,上繳國庫,不足部分,繼續追繳。

  據北京官媒消息,經審理查明:1998年至2023年,李再勇利用擔任貴州省遵義市紅花崗區委書記,黔東南州委常委、副州長,銅仁地委副書記、行署專員,貴陽市委副書記、市長,六盤水市委書記,貴州省委常委、秘書長,貴州省委常委、貴陽市委書記,貴州省委常委、副省長等職務上的便利以及職權或者地位形成的便利條件,為有關個人在工程承攬、土地徵收、項目規劃審批等事項上提供幫助,非法收受財物共計折合人民幣4.32億餘元,其中大部分未實際取得。

  2014年至2017年,李再勇在擔任六盤水市委書記、市城鄉規劃建設委員會主任期間,違反法律法規規定,強令開工建設相關旅遊開發項目,濫用職權造成生態破壞損失人民幣8645萬餘元。

  重慶市第五中級人民法院認為,李再勇的行為構成受賄罪、濫用職權罪。受賄數額特別巨大,犯罪情節特別嚴重,社會影響特別惡劣,給國家和人民利益造成特別重大損失,論罪應當判處死刑;濫用職權,致使公共財產、國家和人民利益遭受重大損失,亦應依法懲處,並與其所犯受賄罪並罰。

  鑒於李再勇大部分受賄未遂,到案後如實供述罪行,主動交代辦案機關尚未掌握的絕大部分受賄事實;濫用職權具有自首情節;檢舉他人犯罪行為,經查證屬實,具有重大立功表現;認罪悔罪,積極退贓,贓款贓物絕大部分已查扣到案,具有多個法定、酌定從輕處罰情節,對其所犯受賄罪判處死刑,可不立即執行;對其所犯濫用職權罪可從輕處罰。法庭遂作出上述判決。(完)

視頻

更 多
【通講壇】菲“9701”海警船灰頭土臉撤離仙賓礁 仍不死心?
黎巴嫩大量傳呼機、對講機接連爆炸超20人死亡 台商緊急撇清關係
灣區行|中國企業從做代工到提供技術:有些東西封鎖不住
坎耶·維斯特海口開唱!他和中國有什麼淵源?
香港區議員聯合國發聲:香港全方面穩中向好,歡迎來看!
【香港故事】一半理性一半瘋狂 斜槓青年舞火龍
【街採】在香港過中秋節是種什麼體驗?這些中秋相關的故事你還記得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