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3條立法 | 傅健慈:新增罪行堵國安漏洞更好保障人權自由分享到:
香港新聞網1月30日電 香港特區政府1月30日就基本法23條立法展開為期一個月的公眾諮詢。全國港澳研究會理事、香港基本法教育協會副會長、法學教授傅健慈對中通社記者表示,基本法23條立法,目的是完善健全維護國家安全的法律制度和執行機制。按照實際情況的需要,新增一些罪行,堵塞法律漏洞,讓這塊“短板”盡快補上,彌補國安法未涵蓋的地方,更好保障市民的人權自由和香港的營商環境,這是有前瞻性和應有之義。 傅健慈 立法建議新增防電腦或電子系統危害國安及境外干預罪,禁止任何人配合境外勢力以不當手段干預國家或香港特區事務,包括選舉、立法及司法機關決定。傅健慈認為有必要性、重要性、合法性,更好地防範、制止、懲治外國或境外勢力或任何人配合境外勢力通過網絡或任何不法途徑,進行詆毀抹黑、煽動、組織、控制、實施、串謀實施、資助、推動進行任何不當干預香港的法律制度、司法獨立和破壞香港的法治、政治、金融體系、電腦、電子系統、公共秩序和社會安寧,合法合理合情。 他說,香港回歸已經26年了,基於種種原因,很遺憾仍然未能為23條完成立法。一直以來,香港特區長期存在國家安全的漏洞和風險,讓反中亂港分子和西方反華國家有機可乘,不斷進行滲透破壞國家安全和香港的繁榮穩定。比如“違法佔中”、2019年“港版顏色革命”、外力干預黎智英案,以及黎智英案揭露的事實,都反映23條立法有重要性及必要性,刻不容緩。 香港國安法針對四類罪行,跟基本法23條重疊的部分是分裂國家、顛覆國家政權罪。香港國安法的實施有效保障了香港恢復穩定,特區政府應履行憲制責任盡快為基本法23條立法,涵蓋五類仍未立法的罪行,堵塞香港國安法的漏洞,完善健全國家安全的法律制度和執行機制。立法將可夯實規管叛國、煽動叛亂、竊取國家機密、外國的政治性組織或團體在香港特別行政區進行政治活動、香港特別行政區的政治性組織或團體與外國的政治性組織或團體建立聯繫5類罪行的法律基礎。 傅健慈表示,23條跟香港國安法兼容互補,鞏固築好國家安全的保護城牆,堵塞法律洞,並修改一些現行法例,將一些普通法的罪行,轉為成文法,訂立域外效力,讓反中亂港分子無立足之地,對香港百利而無一害。 反中亂港分子和西方反華國家仍不斷詆毀抹黑內地和香港的法治、司法獨立和香港國安法,在23條立法推動過程中,香港特區政府應採用合理的國際標準,符合香港自身的實際情況,平衡自由和安全的關係,並向市民解說,讓市民瞭解立法的背景、目的、立法基礎、條文內容、效力等,以釋除市民的疑慮。 “根據香港國安法第7條,香港特區應當盡早完成香港特區基本法規定的維護國家安全立法,完善相關法律,值得廣大市民的大力支持,否則便是拾起石頭砸在自己的腳上。” (完) 【編輯:陈卓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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