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說:安上香港之“門”連日來,香港特區立法會議員加班加點,逐條逐句審議香港基本法第二十三條立法的條例草案——《維護國家安全條例草案》。 一場高質高效的立法過程 3月8日,該草案正式提交香港特區立法會審議,并進行首讀及二讀。立法會法案委員會連續加開會議,逐條審議181項草案條文與40項特區政府提出的修正案條文。 特區政府合共就40項條文提出修正,包括删除“發出手令後6個月期屆滿後,將指明人士列為潛逃者”的時間規定;“國際組織”“公職人員”定義指明更清晰,以及加入維護國家安全委員會角色等。 3月14日,法案委員會完成逐條審議修正案。今日(3月15日),委員會主席廖長江向立法會內務委員會提交口頭報告,再準備在立法會大會恢複二讀辯論。 此次審議過程充分體現香港行政與立法機關竭盡所能、各司其職、合力完成基本法23條下憲制責任的決心和能力。 “我們不單是要盡快交一份遲交了差不多27年的功課,所交的功課必須是一份嚴格按照立法程序制訂的高質量、可得高分數的作品。”律政司司長林定國在立法會《維護國家安全條例草案》委員會會議總結發言時表示。 23條立法有效保障學術自由 多位香港高等教育界人士15日接受香港中通社記者采訪時表示,基本法23條立法可有效保障學術交流、學術自由,對學生也有重要意義,教育界有責任多作解說。 香港浸會大學校長衛炳江表示,很多地方的國家安全條例都比香港嚴厲得多,早一些立法,就能早一些集中精力搞經濟、做教育。條例所訂明的罪行,“真正能用上的機會并不多”,只是阻嚇一些有心危害國家安全的人。 以他親眼所見,“在香港國安法實施後,校園的氣氛就變好了。” 香港“護國歌校長”、香港專業進修學校(港專)校長陳卓禧說,從《條例草案》和基本法23條立法原則中都能看到,犯罪的定義和界限清晰,教育界正常進行教學活動和學術研究,包括圖書館中存放如《蘋果日報》等館藏作研究用途,只要沒有犯罪意圖,沒有犯罪行為,都不會輕易誤墮法網。 立法助港聚精會神謀發展 任何經濟活動都必須有一個安全穩定的環境,不安全、不穩定,只會對經濟帶來負面影響。香港特首李家超曾多次強調,23條立法就是為了確保香港的營商和投資環境安全和穩定,繼續使香港成為具吸引力、有競爭力的國際城市。 香港工商界人士也認同,23條立法有助於鞏固和提升香港整體營商環境,讓香港社會能够更加專心拼經濟、謀發展、惠民生。 摩根大通總裁兼首席運營官丹尼爾·平托(Daniel Pinto)14日表示,繼續投資香港,相信香港可以在經濟周期轉向時走向復甦,併發揮其作為全球第二大國際金融中心的潛力。他表示:“一個世紀以來,摩根大通對香港作為金融中心的信心一如既往。” “家有門、心至安” 完成23條立法,正如為香港裝上一道“安全之門”。 近日,香港再出發大聯盟製作了一部有關23條立法的情景短劇——《門》,透過幽默風趣方式講述沒有安裝門時的各種遭遇及安裝門後的舒適安逸,表明家有門、心至安。片尾強調,“國有國門、區有區門、那門不能代替這門”,完成23條立法,香港安全有保障。 (完) 【編輯:殷田靜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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