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說:月薪4萬的香港區議員,接下來怎麼選?香港特區行政長官李家超今天宣佈了完善地區治理的建議方案,關乎香港18個區的470名區議員如何產生。 香港區議會是區域咨詢及服務組織,目前是第六屆,區議員任期4年,今年底屆滿,換屆預計在今年11月進行。 外界最關注的是區議員怎麼選? 首先,參照立法會選舉和特首選舉,設置門檻是必須的。區議會將引入資格審查制度,確保“愛國者治港”原則,換言之,要成為議員要先確認有無資格。 其次,產生辦法來自四個渠道: 行政長官委任179席:行政長官親自委任,根據用人唯才的原則,委任具才幹(如專業人士或區內的重要持份者)的愛國愛港人士; 間接選舉176席:由當區“三會”即地區撲滅罪行委員會、地區防火委員會、分區委員會委員選出,照顧地區的整體利益,增強地區委員會與區議會的聯繫; 直接選舉88席:由當區地方選區選民選出,負責較大選區的議員可使其更有整體思維,更宏觀地處理地區問題,更有大局觀; 當然議員27席:由當區新界鄉事委員會主席擔任,安排與現時相同。 方案還設置了“雙保險”:區議會主席由當區民政事務專員擔任。政府會引入區議員履職監察制度,對行為表現不符合公眾期望的區議員進行調查,根據嚴重程度處以合適的處理。 方案建議區議員獲得與現時水平相若的酬金和津貼。區議會網頁顯示,目前區議員每月薪資36710港幣,雜項開支津貼8310港幣,醫療津貼每年36530元,任滿還另發全額的15%作為獎金。 算下來,一個區議員的年薪超過了50萬港幣,而最新香港打工仔月入中位數才2.8萬港幣。不少區議員拿著政府撥的款,卻做著反政府的事情。 即便是這一次的區議會改革,仍有一些人盯著“直選議席”來說事。實際上,區議會雖然背了一個“議會”的名號,但與西方國家的“議會”有本質區別,區議會議員以什麼方式產生?與香港的民主政制發展、與港人的“民主空間”并未必然聯繫。 回望區議會的歷史,有著多次演變。 1979 年,時任港督麥理浩訪京,得悉中國將於 1997 年恢復行使香港主權後,同年12月在觀塘設立地區管理委員會試水溫,英文名稱為 District Board。 香港回歸後區議會得以保留。因為,當時的區議會并無政治功能,也被市民普遍接受和認可。保留它,體現了中央承諾的“港人生活方式不變”的原則。 《基本法》第97條規定:“香港特別行政區可設立非政權性的區域組織,接受香港特別行政區政府就有關地區管理和其他事務的諮詢,或負責提供文化、康樂、環境衛生等服務。” 《區議會條例》沒有界定區議會的性質,但從第61條規定的職能看,區議會并不具有現代議會最重要的兩項權力:立法和審批政府公共開支的權力。 然而, 回歸後區議會的權力逐步擴大,影響力超越其他社會組織,甚至在立法會選舉中有著“超級區議會”的關鍵地位。 2019年11月24日舉行的區議會選舉,成為“反中亂港”分子阻撓政府施政、妄圖顛覆政權的政治舞台。他們的算盤打得啪啪響,因為,控制了區議會,就能增加立法會議員“反中亂港”分子的占比,最終控制立法會,逼迫行政長官下台,達到顛覆特區政權的目的。 當年選出的第六屆區議會,有大量區議員做出大量違背區議會職能的行為,更加粗暴做出超出區議會作為地區咨詢組織職能的事情。宣誓儀式上,大量議員因為拒絕宣誓,或者不願意宣誓而用各種藉口辭職。 最終,有三百多名議員被取消資格或辭職,原有479名區議員,現在只剩下三分之一繼續工作。這可謂是最混亂的一屆區議會了。 李家超說,這一次的檢討有兩個主要部分:第一,優化區議會的職能及改革其組成,從制度上撥亂反正,令它回複“非政權性的區域組織”,接受特區政府就有關地區管理和其他事務的諮詢的原有目的。第二,從根本完善地區治理架構,在特區政府的中央層面加強統籌力度,提高地區治理能力、增強地區治理效能。 隨著“愛國者治港”原則的落實,香港順利舉辦了選委會選舉、立法會選舉、行政長官選舉,成功產生了目前合作無間的行政立法團隊。 全國港澳研究會顧問劉兆佳表示,這次改革相信能够撥亂反正,防止區議會再成為“反中亂港”分子把持的平台,而特區政府與改革後的區議會必須攜手理順地方行政,提升管治效能,為市民謀福祉,以“結果”證明這次改革屬正確,才能爭取市民的支持。 【編輯:陳卓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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