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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國際形象遭“圍獵”試解(一)| 香港從“李光耀之問”中能學到什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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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9-27 17:47 | 稿件來源:香港新聞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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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新聞網9月27日電 (記者 王少喆)“當年新加坡限制《華爾街日報》在當地發行,美國媒體對新加坡大加鞭撻,當時的總理李光耀先生是怎麼做的?”

日前,新加坡資深外交官、前聯合國安理會主席馬凱碩在香港提出了這個問題。他隨後解答說,“他(李光耀)深入虎穴,強力的和他們辯論。這很重要,香港也應該找到強勢和能言善辯的代表,派他們為香港做出有力的辯護。”

馬凱碩 圖源:中新社

近年來,香港的國際形象頻頻遭遇“圍獵”。早前,智庫“團結香港基金會”主席陳智思就表示外界抹黑及部分媒體報道不全面,導致香港形象在2019年“修例風波”後及疫情後“大不如前”,海外對香港的看法與實際情況有落差。

那麼,正如馬凱碩先生所說,當年遭遇類似情況的新加坡以及李光耀是怎麼做的呢?

面對西方傳媒50年“未嘗一敗”的李光耀

2010年3月,美國《紐約時報》旗下《國際先驅論壇報》刊登了一封公開致歉信,專欄作者菲利普·鮑林承認,所寫文章是對新加坡政府領導人的誹謗,承諾向當時的新加坡總理李顯龍、國務資政吳作棟和內閣資政李光耀支付約11萬美元名譽損失補償。

鮑林在一篇名為《同為一家人》的專欄文章中,將李光耀、李顯龍父子列入所謂”亞洲政治王朝”,暗示李顯龍當上新加坡總理是靠“世襲”。李光耀等三人在新加坡法院對《國際先驅論壇報》和鮑林發起了訴訟,控告其誹謗,並最終獲得了勝訴。

而這並非首次。早在1994年,鮑林就曾因為《國際先驅論壇報》上另一篇觀點類似的文章,被李光耀揪住了“尾巴”,吃了官司。《國際先驅論壇報》那次被迫“服軟”,道歉、賠錢,還鄭重承諾“不再重複類似言論”。

無獨有偶,自從1965年起,李光耀以“個人身份”起訴媒體誹謗案件不下20起,無一敗訴。《時代週刊》、《紐約時報》、《華爾街日報》、《經濟學人》、《泰晤士報》和彭博新聞社,這些西方大名鼎鼎的“無冕之王”,紛紛在李光耀面前敗下陣來。

1990年,《泰晤士報》專欄作者伯納德·萊文在一篇文章中指責李光耀治國方式“專斷”,李光耀給他去了一封信,邀請他在泰晤士報的大本營——倫敦進行一場面對面的電視直播辯論。萊文沒有“應戰”,而是辯稱李光耀應該在《泰晤士報》上而不是其他媒體上迴應。李光耀再次去信萊文,表示“遺憾”,《泰晤士報》沒刊登這封信。

李光耀自然不會就這麼“忍氣吞聲”,他在《獨立報》買下整版的廣告,刊登了自己的回信。他還說,提出質疑的人如果都不敢面對他的批評對象,那還有什麼好說的呢?

劍橋法律系榮譽畢業、律師出身的李光耀非常懂得用法律的武器“幹翻”惡意誹謗的媒體。他曾說,如果允許外國媒體“拉我的尾巴,掐我的脖子卻沒受到懲罰,那新加坡媒體很快也會有樣學樣”,新加坡民眾就會認為“領導人不敢辯駁或者辯不過對方,從而不尊重我們。”

除此之外,李光耀還在1986年提出法令,對干涉新加坡內政的外國報刊,進行限制發行量的做法。《華爾街日報》的銷量就一度從5000被砍到了400,美國國務院還對此表示了“遺憾”,但也沒什麼作用。

香港可以借鑑的“新加坡做法”

事實上,由於新加坡實行的是“亞洲式的民主”,更強調權力的集中,西方媒體從未停止對新加坡政治的批評。李光耀對此,採取的是以“個人身份”在本國法院發起訴訟,以本國法律維護自己的“人格權”和聲譽,與外國媒體交鋒,這顯然比看起來是“以大欺小”的政府行政命令要有效的多。而通過法院的判決,對媒體進行罰款、限制銷量等做法,也比僅僅是發出譴責、抗議,更能戳到他們的痛處。這正是李光耀實用主義思想的運用。

回到當下,面臨著與李光耀當年類似境遇的香港,也可以借鑑他的做法,由受到抹黑或是影響的政府官員,比如律政司司長等熟悉法律的政治精英,發起對不負責外國媒體的訴訟,並根據在香港廣受尊重的法律體係的判決,對有不實報道的外國媒體進行罰款、道歉、限制銷量等處罰。只要拿到外媒確切無誤的錯處,他們也不得不低頭,正如2024年3月彭博社在23條立法中做出錯誤報道,被迫撤回、更正報道並道歉稱“不會再犯”那樣。

李光耀曾經說過,面對外媒要審時度勢,拿捏輕重,就能勝券在握,因為“世上不僅只有你(外媒)一個聰明人”。

在外媒數十年如一日的批評,甚至是西方政、學界的“圍剿”下,李光耀領導下的新加坡從來沒有動搖過自己的執政理念和價值取向,而是提出且堅定踐行了自己的“亞洲式價值觀”,在短短幾十年打造了一個秩序井然、經濟發達、富裕文明的亞洲“縮微強國”。這完全可以作為香港的一個成功鏡鑒。

香港可打造對外傳播中心

另一方面,進攻永遠是最有效的防守。除了在遭到外界抹黑時進行的反擊外,香港也完全可以主動作為,發揮香港在“一國兩制”下的獨特優勢,打造一個國際傳播中心,將香港乃至全中國的“真實故事”講給全世界聽眾,發揮中國對外傳播的“橋頭堡”作用。

對於這一點,香港具有許多優勢:

首先,“一國兩制”下,香港實行資本主義制度,有著與西方接近的意識形態和話語體系。香港更加瞭解這些國家讀者(聽眾)的需求和利益,能用更符合他們口味的語言進行傳播。比如說,以往關於中國內地的很多新聞,西方都是通過香港瞭解的,這一方面是因為香港更開放的言論空間,另一方面也是因為外界並不熟悉中國內部的一套話語體係,通過香港“翻譯”後的信息他們更“聽得懂”。

其次,香港將英語作為官方語言之一,具有語言上的天然優勢。香港有著《南華早報》等在亞洲乃至世界有一定知名度的英文媒體,香港的高等院校以英語為學術語言,在香港的眾多智庫、機構也以英語為工作語言,它們都可以通過新聞報道、研究報告等形式介紹、傳播香港和內地的真實情況,供全球人士瞭解。事實上,目前英語世界很多對於中國的信息,都是通過《南華早報》等香港的英文媒體、機構獲得的。

再次,香港作為中國最為國際化的都市,生活水平較高,英語普遍通用,更能吸引到全世界各國的傳播人才。作為非華裔的傳播人才,到香港工作居住,容易程度也明顯高於中國其他城市。

最後,在中國內地進行對外傳播工作,目前還受到體制機制上的一些限制,獲取信息方面也有一定局限,往往面臨著說者“不好說”、聽者“不願聽”的問題,而在香港,這方面的情況更為有利。

正如一些傳媒界人士已經提出來的那樣,“香港是說好‘中國故事’的天然陣地”。在應對外部因為誤解或是刻意抹黑造就的不利輿論環境時,除了被動的澄清、反擊之外,更可以整合、發動香港擁有的傳播手段和力量,主動釋放、解讀與香港和中國有關的、外界希望瞭解的重要信息,為香港和中國塑造積極、正面的國際形象。

事實上,隨著中國綜合國力的提升和影響力的不斷擴大,外界對中國始終存在信息需求和信息供給的“缺口”,需要加以填補。如果香港不能發揮“一國兩制”的優勢,填補上這一缺口的話,目前處於強勢地位的西方傳媒、組織、大學就會趁機“補位”,成為關於中國信息的主導來源,進一步加劇香港乃至中國在國際輿論場上被“圍獵”的局面。(完)


【編輯:王少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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