遺棄男童事件:關注逾20萬“雙非”兒童權益香港中通社7月24日電(香港中通社記者 崔靜雯)“12歲‘雙非’陳姓男童日前被內地母親遺棄在香港廣華醫院。”近日,這樣一則新聞震驚香港社會,讓逾20萬“雙非”兒童群體的權益再次引起關注。 圖為被遺棄男童陳泓儒。香港警方資料圖 本月18日,陳姓男童隨母親由江西省乘坐高鐵到香港,入住油麻地一間賓館。7月21日清晨,母親帶他到廣華醫院求診,聲稱他腹瀉及咳嗽,並讓他獨自在醫院接受治療。據了解,母親曾指示兒子,看完醫生便告知護士自己被遺棄。 陳姓男童在港出生後便隨父母返回內地居住,在港沒有住所及親友,現已送到屯門兒童及青少年院暫住照顧,香港少年法庭亦已頒佈保護兒童令。最新消息指,警方成功與男童母親取得聯絡,她現正身處內地,願意稍後到港接回兒子,但未有確切日期。 防止虐待兒童會總幹事黃翠玲對香港中通社記者表示,遺棄兒童個案應以家庭團聚為目標,應關注兒童的利益及福祉,做好團聚重聚的安排,要評估原生家庭的家庭狀況、家長照顧兒童的能力和態度、兒童的心理狀況,以及本次事件對他的影響。 根據香港的法律,家長對兒童有照顧的責任,故意遺棄兒童,或須負上法律責任。 黃翠玲指出,這家長將來是否需要負上刑責,需要執法部門調查後,決定是否起訴該母親。她期望,兩地應加強“雙非”兒童照顧需要的協作及交流,支援“雙非”家庭。 7月23日,特區行政長官李家超就此事回應,警方正循遺棄兒童方向調查案件,研究家長是否需負法律責任。他的施政重點之一是建立關愛共融的社會,不能容許此類事件發生。他形容事件令人心里不舒服,希望男童家長可以接回孩子,局方亦正向兒童法庭申請保護兒童令,相信兒童福利會得到妥善處理。 “雙非”一詞,源於一股內地和其他地區赴港生子的熱潮,夫妻雙方都不是香港永久性居民,但以旅遊方式入境在港產子,根據香港法律可擁有香港籍。“雙非”兒童擁有香港永久性居民身分證,且享有香港的福利。 追溯歷史,2003年港澳個人遊(俗稱自由行)的實施,讓“雙非”人士有了來港產子的合法途徑。10年後,香港推動“零雙非”政策,所有私立醫院不可接受“雙非”孕婦的分娩預約,該政策使“雙非”孕婦來港產子的數目大幅下跌。 據香港特區政府統計處數據,2001年至2021年,內地女性在港生產嬰兒統計中,“雙非”兒童超過20萬人。這20萬兒童的父母都不是香港人,他們在港出生後也只能跟隨父母返回內地生活,由於他們享有在香港上學的權利,當適齡上學時,不少兒童成為“跨境學童”,家住深圳,每天到香港上學。 香港社會一直很關注“雙非”兒童的成長。新冠疫情時,“雙非”兒童跨境上學問題是社會關注熱點;近日的“遺棄”事件讓社會關注“雙非”兒童的權益。 惟目前該名母親未知何時能來港接回兒子,後續情況仍有待跟進。此事對於20萬“雙非”兒童的權益,也是一個思考的契機。(完) 【編輯:馬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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