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傳媒5高層被捕 警方:文章涉嫌呼籲外國制裁香港香港新聞網6月17日電 香港警方國安處今(17日)晨拘捕5名壹傳媒高層,涉嫌串謀勾結外國或境外勢力危害國家安全罪,包括壹傳媒集團行政總裁張劍虹、營運總裁周達權、《蘋果日報》總編輯羅偉光、副社長陳沛敏及執行總編輯張志偉。 壹傳媒集團營運總裁周達權被警方押離報社大廈(香港中通社) 警方國安處高級警司李桂華今日見記者時表示,國安處調查發現,2019年至今,蘋果日報實體報紙及網上有數十篇文章涉嫌呼籲外國及其他組織制裁中國及特區政府。《點新聞》引述李桂華指出,詳細證據顯示相關文章是整個串謀計劃的組成部分,被捕的報紙東主、董事和編輯需要負責。 警方國安處高級警司李桂華今日見記者(香港中通社) 今早7時左右,警方國安處聯同刑事部及機動部隊500多人,搜查位於將軍澳的《蘋果日報》大樓,拘捕4男1女涉嫌違反國安法,5人現被扣留調查。據港媒報道,《蘋果日報》編採部部分電腦主機被拆走,採訪部多名高層及記者的電腦硬碟被帶走。 李桂華表示,警方根據香港國安法的實施細則,向法庭申請手令進行搜查工作,當中包括蘋果日報大樓,手令亦容許處理新聞材料。他並透露,蘋果日報有限公司、蘋果日報印刷有限公司及蘋果互聯網有限公司等3間公司資產已被依法凍結,涉及1800萬港元。 據悉,壹傳媒股票也於當天上午9時起停牌,暫未公布原因。 李桂華稱,警方行動仍在進行,包括搜查行動,不排除有更多人被捕。 警方搜查《蘋果日報》大樓(香港中通社) 香港特區政府保安局局長李家超17日就警務處國家安全處當天的行動會見記者。李家超指出,任何人或公司嘗試利用新聞工作作為保護傘或掩護,從事危害國家安全的罪行,特區政府必定會以最嚴厲的措施依法打擊。 李家超指出,今次的行動與一般正常新聞工作無關,行動針對的是涉嫌利用新聞工作為工具,做出危害國家安全的行為,一般新聞工作者和他們不一樣。 他強調,國家安全是頭等大事,危害國家安全的罪行是極度嚴重的罪行。從事任何工作的人都必須守法,包括香港國安法。任何人或公司嘗試利用新聞工作作為保護傘或掩護,從事危害國家安全的罪行,特區政府必定會以最嚴厲的措施依法打擊。 中央人民政府駐香港特別行政區聯絡辦公室17日發表聲明表示,香港警方今天就《蘋果日報》5名董事涉嫌“串謀勾結外國或者境外勢力危害國家安全罪”採取拘捕行動,特區政府保安局依法凍結了蘋果日報有限公司等三家公司的資產。我們堅定支持特區政府和警方嚴格執法的正義之舉,堅定支持一切為維護國家安全和香港繁榮穩定所作出的努力。 聲明強調,基本法保障香港居民享有言論、新聞、出版的自由,但任何權利自由都不是無邊界的,都不能突破國家安全的底線,這也是有關國際公約的明文規定和各國法律實踐的通例。香港是法治社會,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包括傳媒機構在內概莫能外,新聞自由不是違法行為的“擋箭牌”。任何人不論其有什麼樣的職業身份和背景,不論其背後有什麼樣的勢力支持,違反了香港國安法及有關法律,都會受到法律的嚴厲制裁。 中央人民政府駐香港特別行政區維護國家安全公署發言人17日表示,堅決支持香港警方依法對蘋果日報有限公司等3家公司,及《蘋果日報》5名董事採取的執法行動。發言人指出,依據香港國安法,在香港特別行政區的任何機構、組織和個人都應當遵守香港國安法和香港特別行政區有關維護國家安全的其他法律,不得從事危害國家安全的行為和活動。駐港國家安全公署堅決支持警方依法履職,堅決依法打擊任何危害國家安全的行為。 保安局局長李家超今日見記者(香港中通社) 據悉,今日是警方二度搜查《蘋果日報》大樓,去年8月10日,近200名警員 到《蘋果日報》大樓搜查,檢走近30箱證物,壹傳媒集團創辦人黎智英、其2名兒子及4名壹傳媒集團高層被捕。當中,黎智英涉嫌違反三條罪名,包括勾結外國或者境外勢力危害國家安全罪、串謀欺詐罪和煽動罪。 《蘋果日報》大樓今日再度被警方搜查(香港中通社) 黎智英現時身負6宗官司(香港中通社) 黎智英創辦的《蘋果日報》,其報道內容曾引多方質疑。香港前特首梁振英曾在社交媒體發文指,每逢有大型反政府活動,《蘋果日報》就隨報附送專門設計、精美印刷的遊行標語,黎智英也是香港所有反對黨派的最大金主,亦活躍在國際政壇,在華盛頓會見美國頂級政治人物,公然要求美國制裁中國和香港。梁振英反問:“世界上有這樣的傳媒老闆嗎?《蘋果日報》真的是新聞機構嗎?” 有網友則表示,《蘋果日報》沒有犯法就不怕國安法,害怕國安法是因為有人做了見不得光的事。有網友評論稱,若要人不知,除非己莫為,犯法必定付出代價! 【編輯:qiuzhibi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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