開著會喝起了紅酒?這幾位香港區議員真是好“雅興”!香港新聞網5月13日電 被攬炒派把持的香港區議會亂象不斷。這不,5月11日的香港深水埗區議會會議上,就鬧出“紅酒風波”——幾位區議員在開會時居然打開一瓶紅酒……而區議會主席收到投訴也不阻止,還稱自己看不到有什麽影響…… 對此,香港民政事務總署批評指,開會飲酒有負公眾期望,已致函促請主席公平公正處理,盡快對違反深水埗區議會常規一事作出警告和跟進。 香港區議會的職能,是處理地區民生事務,屬嚴肅場合。但5月11日深水埗區議會召開大會不久,有區議員就開始舉杯飲酒;在場的民建聯區議員劉佩玉批評,這是將莊嚴的會議變成私人派對的場所,質疑他們的行為有違《區議會條例》,要求區議會主席、民協楊彧,應該正視此不當行為。 劉佩玉認為,相關行為已涉嫌違反深水埗區議會常規第15條(2),即“如果出席或旁聽區議會會議的人士的舉措妨礙會議正常進行,主席可對其作出警告;經警告無效,主席可勒令其離開會場”,另外亦涉嫌違反《區議員及區議會轄下委員會成員操守指引》。 該區民政事務專員黃昕然也表明,按照指引,議員應確保其行為不會令區議會信譽受損,不應做出損害其客觀判斷力或履行職務能力的事情,或使其處境有負市民期望。 黃昕然稱,明白部分議員可能有“送別”(有區議員要離職)的心情,但在會議中飲酒絕對不適合。 但區議會主席楊彧卻不予理會,稱《區議會條例》沒有明文規定禁止飲酒,看不到該行為影響會議進行,表示不會處理,還反斥有議員“耽誤討論民生議程的時間”。 對此,劉佩玉批評楊彧是“睜著眼睛說瞎話”包庇其他議員,一定要嚴肅跟進。劉佩玉補充稱,即使法例上沒有明文規定,但對廣大市民而言,執行職務時不應飲酒是常識。 據悉,這班在會議期間公然飲紅酒的區議員,包括:有案在身的劉偉聰及民協何啟明,他們因參與2020年攬炒“35+立法會初選”涉嫌違反香港國安法,及後獲準保釋;以及深水埗區議會副主席伍月蘭;還有將於6月1日起辭任深水埗區議員的公民黨周婉雯。遭點名後,這4人還不以為然,狡辯稱飲酒沒有影響到議政。而身為深水埗區議會副主席的伍月蘭,則扯到這是“喝飲料”,之後又在社交網站發文稱,自己沒飲酒,只是想為將離開的同事“形式上祝福”。 至於區議員何啟明,則承認喝了“少少”,指當天是周琬雯出席的最後一次大會,也是最後一次齊人的大會,想和她送別,形容是“事出有因”。 那麽,開會時公然飲酒是否恰當?香港市民在網絡上已經給出答案: “開會等於開派對,難怪深水埗區民生問題遲遲未解決!” “不知所謂”、“不炒這班人,政府還有威信麽?” 還有網民想到前公民黨立法會議員陳淑莊,她被控2020年4月在酒吧聚集違反限聚令,但後來沒有下文;因此,認為這次“紅酒風波”也會不了了之。 據香港“點新聞”報道,團體“深水埗監察”表示,涉事議員的行為明顯極不恰當,反映其無知及幼稚,可見他們並未尊重自己公職人員的身份,並存在操守上的問題。團體認為,港府應重視並采取措施,防止區議會歪風四起。 5月12日,對於此次開會飲酒事件,香港民政事務總署特地發聲明指:民政專員當場多次要求主席警告,但被無理拒絕。政府認為會議期間飲酒是對選民的極不尊重,可能損害區議員的判斷力或履行職務的能力,署方對事件深表遺憾,並去信促請主席公平處理。 【編輯:huangyua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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