光速花光1.84億?香港“撐暴基金”又來賣慘眾籌了……香港新聞網1月21日電 在香港“修例風波”期間,借暴亂搞眾籌、聲稱為被捕暴徒提供“人道支援”的“612基金”,日前以人手不足為由,開始招攬“義務律師”…… 消息傳出後,當時就有聲音表示“好奇怪”;原因是該基金自成立以來,所籌款項高達約1.6億元(港幣,下同),而且還在進行中,如今為何要喊人來做“義務律師”?這是他們自己想義務幫助被捕暴徒,還是說把巨款花完了要新來的律師做義工? 結果沒過幾天,答案還是:沒錢了!“612基金”自曝:截至2020年12月底,可動用結余僅181萬元,不得不再次呼籲公眾捐錢。果然,說到底還是要錢! 香港《明報》報道截圖 早前,“612基金”信托人之一、香港公民黨前議員、大律師吳靄儀在報章刊文稱,隨著港府擴大拘捕和檢控,為被捕者辯護的“義務律師”團隊已出現嚴重人手短缺的問題。 吳靄儀說,目前跟“修例風波”有關起訴案件逾2000宗,其中680宗涉及暴動罪,每宗涉及多名被告人,審訊時間少則10天,多則數十天,容易造成不公平,特別是對還押候審的人。而事務律師、大律師頻頻接案,亦影響他們對案件的準備程度,為此呼籲法律界“積極投入”,並“積極接辦”相關案件。 簡而言之,就是“612基金”接的案子太多,忙不過來,想要別人來分擔一下。 對此,全國政協副主席梁振英在facebook發出“靈魂兩問”。 梁振英認為,每次“612基金”眾籌都“異常成功”,眾籌就是為了付律師費,現在不搞眾籌卻招攬起了“義務律師”? “為什麽一部分律師有錢收,另外一部分律師要做義工?” 他繼續問吳靄儀,既然出現嚴重人手短缺的問題,會不會同意開放市場,讓英國的大律師來香港執業,並指“英國的法官可以來香港的終審法院審案,為什麽英國的大律師不可以來香港辦案”? 梁振英這些問題,“612基金”是不會回答的,但他們會放棄眾籌嗎?不會! 該基金1月20日公布的最新財務簡報顯示,2020年12月收到837萬元捐款,但支出或批出款項為1823萬元。截至2021年1月18日,該月暫收到203萬元捐款,預料支出達1500萬元,所以需要大家捐錢。 值得注意的是,截至2020年8月31日,“612基金”籌得約1.6億元,而截至2020年12月31日,捐款已超過1.84億元,入賬錢款可謂“驚人”,期間他們還推出定額月捐,但!目前可動用余額僅為181萬元? 這麽一大筆錢究竟去哪了? 吳靄儀早前“哭窮”時曾透露:支援一個涉暴動案被告需至少180萬律師費。 然而,這些律師正正是攬炒派所謂“義務律師”。既然標榜“義務”,為何還要眾籌,又為何要向“手足”收足費用呢? 事實上,招攬律師再要錢的招數,“612基金”不是第一次用了。 2020年10月,吳靄儀表示將撥發約1500萬元推出所謂“第二位大律師”資助計劃,聲稱針對區域法院案件,亦有助年輕律師累積經驗,故再次需要籌款。當時“612基金”存錢約3600萬元。 如今故技重施,有香港網民表示,“(612基金)這是變成了大狀保就業基金?” 還有網民指,“所謂基金,從未公開過錢如何來如何去,錢給了誰,給了多少。簡直就是無底洞,捐錢給它還不如倒錢落海。” 陳克勤facebook圖片 香港民建聯陳克勤則引述網民們評論,指該基金只是便宜了一班“義務律師”,又批評基金支出數目不清,以及擔心基金被凍結戶口。 香港民建聯張國鈞則表示,為什麽不讓“義務律師”收少點律師費幫幫“手足”? 根據“612基金”網頁介紹,其成立於2019年6月15日,主要工作是為所謂“抗爭者”提供法律、醫療、心理及緊急經濟支援。 然而,自這個所謂基金成立以來,就一直被批:信息不透明、支出不合理、受理手續繁瑣、區別對待求助者…… 這個基金的路還能走多遠?我們拭目以待! 【編輯:qiuzhibi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