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來論】屠海鳴:《施政報告》重中之重:如何早日告別劏房?香港特區行政長官李家超任內的第三份《施政報告》將於10月16日發表。現在,李家超正馬不停蹄進行全方位的公眾咨詢。從目前的情況看,市民最關心的是民生事宜,特別“告別劏房”問題仍是重中之重。 如今,香港約有22萬人居住在11萬個劏房單位中。這與香港作為高度發達、高度文明的現代化國際大都市的地位格格不入。 中央領導一直關心香港市民的“住房難”問題。今年全國“兩會”期間,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國務院副總理丁薛祥分別參加了人大香港代表團、政協港澳聯組討論。在政協港澳聯組會議,丁薛祥再次傳達了習主席對港澳同胞的關愛關心,兩次稱贊行政長官李家超有“歷史擔當”,高度肯定香港特區政府在解決“住房難”“用地難”破題開局,並兩次提及香港的“社區客廳”,認為只要真心為民辦實事,就能找到解決問題的辦法。中央港澳辦主任、國務院港澳辦主任夏寶龍在去年和今年兩次來港調研時,多次傳達習主席對香港改善民生的關切,一再過問香港基層市民的住房問題。今年在港調研期間,夏主任還專程到深水埗參觀全港首個“社區客廳”,稱贊這是一個創新之舉。 行政長官李家超沒有辜負中央和廣大市民的期望。他帶領本屆政府就任以來,成立了由司長級官員負責的工作專班;去年,又成立“解決劏房問題”工作組,專攻劏房問題。每次下基層社區,李家超都會詢問市民的住房感受。兩年多來,特區政府還實施3萬個“簡約公屋”建設計劃,在2027至2028年度前興建完成。“簡約公屋”作為過渡房,可分流一部分符合條件的市民告別劏房。據悉,首批“簡約公屋”預計2025年首季建成,今年6月已啓動申請工作。這些都是行政長官和特區政府解決劏房問題的突破之舉。 那麼,新一份《施政報告》還應在哪些方面加力解決劏房問題呢?筆者認為,以下三點可謂是重中之重: 制定長遠規劃,分步實施 《施政報告》涉及的內容,有的跨越一個年度,有的涉及未來數年、甚至十多年、幾十年。人們注意到,李家超就任行政長官後,前兩份《施政報告》體現出寬闊視野和長遠眼光,對涉及長遠發展的事項著墨較多,市民期望他任內的第三份《施政報告》依然保持這一特徵。 就劏房而言,在香港之所以能夠出現,且數量不斷增加,說明有市場需求。短期內完全改變這一現狀是不現實的,必須綜合各種因素,劃分幾個階段,每個階段解決一些問題,一步步推進,最終讓劏房在香港徹底消失。 國家推進經濟社會發展實施“五年計劃”,以五年為一個階段,把大目標劃分為階段性的小目標,一步一步實施,久久為功,最終功成。其實,香港也可以借鑒這個做法,把解決劏房問題劃分為三個階段: 第一階段的重點可確定為“取消劣質劏房”,划出劏房的最低標準,凡是不符合要求的必須取締,同時加大“簡約公屋”建設速度,讓“候樓”人士有一個去處。 第二階段的重點可確定為“強力推廣過渡房”。筆者留意到,特區政府房屋局近日在葵芳社區會堂舉辦第三次過渡性房屋開放日,現場人頭湧湧,有到場的劏房戶表示,目前的居住環境不理想,且“上樓”無期,決定申請交通較方便的過渡房。過渡房建成初期,總體上看,周邊交通不便、配套設施不足,此階段重點是完善公共交通、醫院、學校等基礎設施,逐步提升其吸引力。 第三階段的重點可確定為“完全取消劏房”。一旦“簡約公屋”變得質優價廉,性價比很高;大量公屋建成,“候樓”期限大幅度降低,劏房就徹底失去了市場。那時候,就是徹底告別劏房的時候了。 找準癥結所在,對症下藥 告別劏房,最重要的是弄清楚其租客的來源。劏房租客主要是以下幾個群體:其一,準備申請或正在輪候公屋的居民個人或家庭,可稱之為“候樓群體”;其二、有能力選擇租住較好居所,正在籌集置業的個人或家庭,可稱之為“暫住群體”;其三、收入水平足以選擇更好居住條件,但考慮到劏房的地理位置優越,生活便利,故選擇租住,可稱之為“便利群體”;其四、“三無”(非公屋住戶、無領取任何政府津貼、非業主的人士或家庭)在職貧窮人士或家庭,可稱之為“困難群體”。 “候樓群體”佔了劏房租客的大部分。讓“候樓群體”搬離“候樓群體”,就要加大公屋供應量。眾所周知,自首屆特區政府提出的“八萬五計劃”擱淺後,香港的公屋供應量嚴重不足,導致平均“候樓”期限一路攀升至6.1年。現在,特區政府加大建造公屋速度,到2026/27年度有望把平均“候樓”期限縮短至4.5年,今後若達到“飽和供應”,“候樓群體”將徹底消失。 “暫住群體”和“便利群體”原本有經濟能力選擇更好的房子,但市場沒有提供多樣選擇,只能暫時選劏房租住。那麼,政府應該作出規劃,尋找願意投資的企業,建造多種類型的住房,豐富租房品種,可供這部分人選擇。 最後一類“困難群體”佔比不多,但情況卻非常複雜,困難的原因各有不同,需要政府部門深入調研,應檢討扶貧政策的漏洞,拾遺補缺,制定新的政策,幫助他們住進公屋。 劏房租客群體龐大、且構成複雜,市民期待新一份《施政報告》能分析不同群體,制定更多針對性的措施和辦法。 完善規管制度,凝聚合力 告別劏房,還應該加強對現有劏房的規管,市民期待《施政報告》有更多規管劏房的“乾貨”。 比如,制定劏房登記制度。業主必須向政府部門登記有劏房出租的物業,否則即屬違法;凡是沒有登記的劏房,不可租賃。如此一來,令所有劏房的運營處於政府監管之下。 又比如,應盡快制定劏房最低標準。存在明顯結構安全風險的、不符合消防安全規定的,均不准作為劏房用途;屬於工廈或商業樓宇的,不可改建劏房;劏房樓面不得小於7平方米、起居空間的高度不得不小於1.8米,等等。透過劏房最低標準的實施,達到取消劣質劏房的目標。 還有,為保障租客權益,《2021年業主與租客(綜合)(修訂)條例》(即劏房租管條例)規定:租戶享有“2+2”年租住權保障;業主不可向租戶濫收水費、電費及其他雜費;業主續租時加租幅度不可超出10%,等等。該條例實施後效果如何,還有沒有修訂的必要,應該適時檢討,並提出解決的辦法。 徹底解決劏房問題,政府應發揮主導作用,但僅靠政府的力量也是不夠的。修訂相關法例,需要立法會的支持配合;建設公屋所需土地,需要社會各界的支持,特別是相關地產商的支持;建設公屋選址,亦需臨近居民的理解包容。 特別值得一提的是,建設公屋也離不開高科技的支持。比如,香港首個簡約公屋項目——元朗攸壆路簡約公屋項目,就得到了中建科工的支持。MiC(組裝合成建築)模塊在中建科工惠州智能製造基地製造完成後,運抵香港安裝,大大縮短了工期、節約了成本、保護了環境。 作為“簡約公屋”和告別劏房的主要操盤手,房屋局局長何永賢最近特別忙碌。她對元朗攸𡒊路簡約公屋項目感受頗深。她表示,元朗項目建設時間較傳統建造方式壓縮了超過一半時間,展示了新質生產力的優勢,是“國際標準+香港規範+灣區智造”模式深度合作的體現。 當下,香港處於回歸祖國以來施政環境最好的時期,“行政主導”落到了實處,市民期待行政長官新一份《施政報告》在解決劏房問題上,能夠更好體現政府的主導作用;同時,社會各界能在政府的主導下形成合力,透過制度化規管,凸顯“有為政府+高效市場”的疊加優勢。 特區政府去年成立“解決劏房問題”工作組,經過一年的努力,相信會有解決劏房問題的務實之策在新一份《施政報告》中出現,市民充滿期待! (本文作者爲全國政協港澳台僑委員會副主任,香港新時代發展智庫主席,暨南大學“一國兩制”與基本法研究院副院長、客座教授屠海鳴) 【編輯:徐嘉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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