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來論】高松傑:完成基本法第23條立法是民心所向有強大民意支持的香港《基本法》第23條立法展開立法程序。《維護國家安全條例草案》由刊憲到立法會加開特別大會啟動首讀及二讀程序。在連日來,立法會法案委員會認真且高效完成落實基本法23條立法的《維護國家安全條例草案》的逐條審議。體現了無論政府官員抑或立法會議員均有著23條立法早一日得一日的決心。另外也體現了落實“愛國者治港”原則和完善選舉制度下,行政主導的高效性得到彰顯。 我一直密切關注香港特區立法會《維護國家安全條例草案》的審議進程。我認為,特區政府提出的草案及擬議修正案,旨在加強香港的國家安全法治建設,是維護香港長期繁榮穩定、保障香港居民基本權利的必要舉措。對於在立法會早日恢復二讀辯論及進行三讀程序的建議,我表示堅定的支持。事實上,在當前形勢下,國家安全面臨的挑戰不容忽視,立法進程的推進刻不容緩。我們理解並贊同立法會多個政團及多名議員在內務委員會會議上的立場,一致通過並接納當局向立法會申請豁免提交草案的各項通知期限有關要求,體現了各方對國家安全的高度重視和共同責任。 我認為無辜者是不會誤墮法網,“平生不作虧心事,夜半敲門也不驚”,其實只有心中有鬼才會怕鬼,愛犯法的人才會害怕立法。在西方,美國最少有21部,英國14部,加拿大9部,還有很多面方國家都有維護國家安全方面的法律,刑罰比我們重,最高甚至可判處可刑,例如英國去年年中通過的《國家安全法案》,只要英國國務大臣“合理地相信”任何人可能涉及“外國勢力威脅行為”,便可向法庭申請拘捕手令,禁閉於其居所方圓200里內之任何地方,可以長達5年之久。法庭在考慮發出該條例下的手令時,不需通知將被拘捕人士,不需經過審訊,亦不需給予該人士機會辯護。美英的國安法律不論是涵蓋範圍、嚴苛程度,都遠遠超出香港國安法和23條。其實維護自己的國家安全根本是國際的慣例。在過去一段時間,我和網絡紅人工作者協會的成員們,挺立在各個平台的潮頭,積極發聲,堅定捍衛着23條立法的尊嚴與權威。在公眾諮詢展開後,我們以赤誠之心,遞交着意見書,用文字築起捍衛國家安全的堅固堡壘。面對西方勢力對23條立法的無端抹黑與攻擊,我們未曾退縮,更未曾畏懼。我們多次挺身而出,除了在各個網絡平台發聲,更前往英美領館,以正義之聲,表達我們對法治的始終堅守與對抹黑的強烈譴責。 最後我要強調的是,維護國家安全是每個公民義不容辭的責任。香港作為中國的一部分,在這方面有必須承擔的責任和應盡的義務。誠然,盡早恢復二讀及進行三讀並非易事,需要克服種種困難和挑戰,所以我們更期望社會各界能夠理性看待及全力支持這一立法進程,共同維護香港的法治秩序和社會穩定。 早一日完成立法,國家安全便早一日得到有效維護,讓香港能夠全力聚焦發展經濟,改善民生,維持香港長期繁榮穩定。事實上,外國商會也表示不擔憂23條立法,去年助更助382間企業來香港開設業務。我在此僅堅定重申,我堅定支持立法會早日為23條立法草案恢復二讀辯論及進行三讀程序。這不僅是對香港法治精神的彰顯,也是對國家安全的堅定維護。我們相信,在全社會的共同努力下,這一重要法案一定能夠順利通過。我們相信,只有在法治的軌道上,香港才能不斷向前發展,實現更加美好的明天。 (本文作者為香港再出發共同發起人、香港菁英會副主席、陽江市政協委員、河南省青聯港區常委 高松傑) (本文為作者觀點,不代表本媒體立場) 【編輯:黃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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