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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來論】黃遠康:加強住房保障體系,這份報告體現“人民至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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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3-05 23:36 | 稿件來源:香港新聞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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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月5日上午,國務院總理李強在全國“兩會”發表了任內首份政府工作報告。除推出一系列措施鼓勵投資和消費以促進經濟發展,報告中還提出:加大保障性住房建設和供給,完善商品房相關基礎性制度,滿足居民剛性住房需求和多樣化改善性住房需求。這是回應民眾住房剛需、進一步力促解決“住”的問題的德政,再次體現了“人民至上”理念。

保障性住房是政府為中低收入群體提供的住房,一般以限定租金或價格為讓有住房困難且符合相關收入、資產及稅務要求的人士申請。目前,保障性住房大致可以分成3種類型,分別是為有常住戶口的低收入人士提供租金較低住房的廉租房,為有置業困難人士提供有面積及價格限制的經適房,以及主要為外來低收入工人而設的公租房,以應對不同群體的需要。

自2008年金融海嘯以來,美國政府大搞量化寬鬆政策,令世界各地的住房價格明顯上升,甚至遠超一般受薪階層可以負擔的程度。因此,推出更多不受市場供求和價格影響的保障性住房,讓中低收入群體有租房甚至置業的機會,無疑可讓更多民眾安居樂業,有助穩定民心。而中央能够因應實際情況果斷而迅速作出前述決策,亦反映國家對民生基本需要的重視和對廣大人民的關懷。

改善住房問題,不但是穩定社會的重要支柱,更加可以促進經濟發展。一個社會的消費動能,是取決於廣大民眾的可支配收入。如果一般民眾的薪金都用於應付住房等基本生活開支,可以投入在私人市場購買商品或服務的消費自然就會減少,拖慢經濟增長的步伐。故此,在加大保障性住房建設後,更多民眾入住可負擔的住房,意味著他們可用於消費、儲蓄甚至投資的收入部分會相應增加,有利加快經濟增長。

國家主席習近平曾多次強調:“房子是用來住的,不是用來炒的。”由私人發展商興建的住房,難免需要按照實際市況進行買賣,而政府也有責任介入住房市場,為未能置業或租房的群眾適時提供協助,讓“居住”這個人們最基本的需要得到滿足。縱觀今次政府工作報告,一方面著力刺激投資、推動創科產業的發展,一方面加強對中下收入水平的群眾的保障,包括住房、醫保等,反映國家在新時代有能力掌握和平衡不同民眾的期望,讓人民對未來有更加堅定的信心。

(作者為香港西貢區議員、“治港新政”成員黃遠康)

(本文為作者觀點,不代表本媒體立場)

【編輯:陳偉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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