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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來論】屠海鳴:維護國家安全之“弦” 可否鬆一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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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08-07 11:52 | 稿件來源:香港經濟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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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國兩制”的概念從本質上講是一個辯證統一體,兩種不同的制度,統一於一個國家。資本主義的香港和社會主義的內地,並非水火不相融,而是可以相互借鑑、相互促進、和諧共處。

然而,在本港一些人的意識深處,總是潛伏着“對立思維”。過去反中亂港勢力總是把“兩制”和“一國”對立起來,把“愛國”和“愛港”對立起來。如今,反中亂港勢力土崩瓦解了,但“對立思維”在一些人腦海裏並未消失。比如最近就有人把發展經濟與維護國家安全對立起來,不停地念叨,香港要把工作重心放在發展經濟上,維護國家安全的“弦”該鬆一鬆了。

難道維護國家安全的“弦”真的該鬆一鬆了?否!法律具有剛性約束力,這根“弦”該是甚麼狀態,就要繃到甚麼狀態,豈可時緊時鬆?

(香港中通社資料圖)

“威脅已轉化”論 只看到事物一面

香港國安法實施後,反中亂港勢力受到沉重打擊,掀不起大風浪。於是,有人認為,香港的威脅已經轉化,主要威脅來自美英等外部勢力,因此,在內部大可不必強調維護國家安全。

應該說,持以上觀點的人,只看到了問題的一面,而沒有看到另一面。比如,香港警方懸賞通緝8名國安嫌犯,立即就有西方政客跳出來譴責“侵犯人權”,而美國至今還在通緝違反其國家安全法的斯諾登,卻沒有任何一個西方國家批評指摘。兩件事情對比,可以看出某些西方國家採取“雙標”,明顯是在威脅香港。這種來自外部的威脅很容易識別。

但另一種威脅卻容易被忽略,這就是全民國家安全意識嚴重缺失。香港屬於中國,香港居民必須無條件的維護國家安全;而作為香港行政、司法、立法機構的公職人員,更應該帶頭維護國家安全。但事實上,我們看到很多公職人員不願意帶頭。較遠的事情是,香港國安法實施後,有部分公務員不願宣誓效忠基本法和特區政府;最近的事情是,香港高等法院不願意履行維護國家安全的憲制責任,拒批律政司申請禁止“獨歌”的禁制令。這兩件事都與國安法的要求背道而馳。

堡壘最易從內部攻破,任何一個國家和地區治理的失敗,內因都起決定性作用。痛定思痛,2019年發生的“修例風波”,主要原因是回歸以來沒有進行全面的國家安全教育,沒有進行徹底的“去殖民化”,部分香港居民國家觀念淡薄,一旦有人借機搞事,“吃瓜群眾”就很容易被騎劫。

來自外部的威脅看得見,人所共知。部分香港居民國家觀念淡薄、對“港獨”缺乏“免疫力”,很容易被騎劫,這個來自內部的威脅卻容易被人忽略。事實上,香港並不存在“威脅轉化”的問題,而是外部威脅和內部威脅並存。香港國安法訂明,要加強國家安全教育,正是為了築牢內心的防綫。

美對港“去兩制化”? 毋須過慮

過往,有一種論調在香港喧囂塵上,認為中央加緊了對香港的控制,令“一國兩制”變成“一國一制”。也就是說,中央要“去兩制化”。

現在,香港又冒出另一種說法,認為美國要對香港“去兩制化”。美國欲取消香港經貿辦事處特殊待遇,美國還在準備取消香港的獨立關稅區地位,如果美國對港政策繼續這樣推行下去,將對香港的經濟發展造成長期的負面影響。基於這樣的判斷,有人認為內部就不要搞得太緊張,要把主要精力放在經濟發展上,營造寬鬆的環境。

這些說法的背後隱藏着兩個觀點:第一,我們維護國家安全鬆一鬆,美國“去兩制化”就會“放一馬”。第二,特區政府主要精力用於維護國家安全了,沒有在經濟發展上發力。

第一個觀點完全是天真的幻想。如今香港發生的一切,是中美兩個大國博弈引發的結果。香港在維護國家安全上鬆一鬆,美國就“放一馬”,這完全是不可能的。為甚麼香港回歸之初的十幾年會風平浪靜?因為那時中國還不夠強大,沒有入美國人的“法眼”;如今,中國成為僅次於美國的世界第二大經濟體,美國人看中國的“眼神”變了,他們視中國為“競爭對手”、“最大挑戰”。因此,千方百計遏制中國崛起,台灣、香港、西藏、新疆、南海都是他們遏華的“牌”。由於香港與內地有“兩制”之別,是反華勢力最容易下手的地方,這決定了香港未來仍不會平靜。從全局看一域,從長遠看當下,才能看清問題的本質,切勿心存幻想!

第二個觀點則不符合事實,由於過去香港的國家安全教育不足,現在需要“補課”,這令一些人感到國安的氣氛濃了很多。但本屆特區政府就任以來在經濟民生方面所做的工作有目共睹。比如“搶企業”、“搶人才”已初見成效;走出去說好“香港故事”引來投資,推出“開心香港”活動撑住本地消費,司局長頻繁出入內地,達成了經貿、金融、創科、養老、醫療、教育等諸多合作協議等等。有的舉措還具有突破性的,並非只看重國家安全,而輕視經濟民生。

因為擔心美國“去兩制化”,就不敢理直氣壯地維護國家安全,這種態度顯然是不可取的。風雨要來終歸要來,那是“大氣候”所決定的,不會因為你退縮就能躲過風雨。

最近還有一種聲音認為,香港社會不存在“軟對抗”。理由是香港原本就是一個多元社會,任何事情都會有反對聲音,不能將“人民內部矛盾”稱之為“軟對抗”。

這個說法其實是偷換了“軟對抗”的概念。“軟對抗”從本質上講是以“對抗”為目的,只是穿上了一件“外衣”而已。對抗誰呢?終極目標是對抗憲法、基本法和香港國安法,並非表達與政府不同意見就被視為“軟對抗”。

各種事實證明 不能忽視軟對抗

那麼,香港是否存在“軟對抗”呢?當然存在。比如國安法訂明,任何組織或個人包庇、資助4種違反國家安全的行為,即屬犯罪。那麼,當國安嫌犯在網上以“眾籌”方式籌款的時候,有人積極參與,雖然出資並不多,但性質嚴重,已經踩到了法律的紅綫,這算不算“軟對抗”呢?又比如,國安法第7條訂明,“香港特別行政區應當盡早完成香港特別行政區基本法規定的維護國家安全立法,完善相關法律。”這是指“基本法23條立法”,是香港必須履行的憲制責任,有人卻故意設置障礙阻止立法。這算不算“軟對抗”呢?

中央港澳工作領導小組常務副組長、中央港澳辦主任夏寶龍在今年4月15日舉行的香港特區“全民國家安全教育日2023”開幕典禮上致辭中指出:“維護國家安全,沒有‘局外人’,每個人都應自覺參與其中。香港是一個高度多元、五顏六色的社會。任何人,不管持何種政治立場、信奉甚麼理念,只要遵守香港基本法、香港國安法和特別行政區法律,都可以在香港自由地生活、工作、學習,都可以依法行使自己的權利,都可以安心做自己的事情。”

這段話十分精闢,闡明了“不能違法”這條底綫,而“軟對抗”正是挑戰法律底綫;如果對“軟對抗”視而不見,那麼,今後如果遇到“大氣候”、“小氣候”相互作用,“軟對抗”瞬間就會變為“硬對抗”,後果是嚴重的。

維護國家安全與發展經濟並不矛盾,從宏觀上講,國安家好、香港長治久安,更有利於經濟繁榮。從微觀講,香港管治團隊的職責不同,各司其職,不存在“把重心從維護國家安全轉到發展經濟上”的問題。

香港國安法劃了一條底綫,任何組織和個人只要不踰越底綫,就不會受到法律制裁,那麼,你有甚麼好擔心的呢?

(本文作者為全國政協港澳台僑委員會副主任,香港新時代發展智庫主席,暨南大學“一國兩制”與基本法研究院副院長、客座教授屠海鳴)

(本文為作者觀點,不代表本媒體立場)

【編輯:刘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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