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來論】屠海鳴:勿以區議會直選議席數量論成敗香港第六屆區議會任期即將於今年年底完結,第七屆區議會選舉如何進行?行政長官李家超很有可能在今天(5月2日)公布相關詳情。相信香港區議會作為地區行政和諮詢的重要部分,有多種方式並將保留一定選舉成份。區議會改革的大方向是必須“去政治化”,不會准許區議會成為“港獨”平台。 李家超已經表明區議會改革的三大原則:國家安全須放首位、全面落實“愛國者治港”、充分體現行政主導;兩大範疇:檢討區議會的職能和組成、強化地區的治理架構。 顯然,“減少直選席位”的原則已經敲定。有人據此認為,香港民主空間進一步收窄,對香港民主政制發展前景表示憂慮。這樣的看法實屬杞人憂天。首先,衡量民主成色好不好,關鍵看過程是否有序、結果是否有效。其次,區議會屬於“非政權組織”,區議會議員怎樣產生?什麼方式產生有利於基層治理,就採取什麼方式,大可不必做過度解讀,勿以直選議席數量論民主實踐之成敗。 基本法並未提及區議會 區議會誕生於1982年,香港回歸後得以保留。因為,當時的區議會並無政治功能,也被市民普遍接受和認可。保留它,體現了中央承諾的“港人生活方式不變”的原則。 (香港中通社資料圖) 香港《基本法》沒有提及區議會。《基本法》第97條規定:“香港特別行政區可設立非政權性的區域組織,接受香港特別行政區政府就有關地區管理和其他事務的諮詢,或負責提供文化、康樂、環境衞生等服務。”《基本法》第98條還規定:“區域組織的職權和組成方法由法律規定。” 《區議會條例》沒有界定區議會的性質,但從第61條規定的職能看,區議會並不具有現代議會最重要的兩項權力:立法和審批政府公共開支的權力。因此,區議會屬於“非政權性的區域組織”。 也就是說,區議會雖然背了一個“議會”的名號,但與西方國家的“議會”有本質區別,區議會議員以什麼方式產生?與香港的民主政制發展、與港人的“民主空間”並未必然聯繫。 直選擴大導致亂象叢生 回歸後,區議會的權力逐步擴大,其影響力也不斷超越其他社會組織。自2012年起,立法會新增五個功能界別議席,由民選區議員擁有參選權和提名權,並由全港未有其他功能界別投票權的香港登記選民一人一票選出五個議席,加上由區議員相互選出的一個功能界別議員,可以在當時立法會70個議席中佔6席。還有,特首選舉委員會1200位成員,其中117位成員是區議員相互選舉產生。 這樣一來,區議會議員的“含金量”大大增加,一些“政界大佬”也屈尊參選區議會議員,繼而參選香港立法會議員。從那時起,區議會的“政治功能”逐漸超過了“服務功能”,一些人熱中於參加區議會選舉,意在“借梯上樓”,進入香港立法會。 從香港民主政制發展的視角看,這種探索的初衷無錯;其初衷是讓地區治理更貼地,讓“社區人管社區事”;但後來發生的事情令人震驚。雖然區議會的直選議員中不乏一心一意為社區居民服務的人,但也要看到,“港獨”分子成功利用區議會平台“登堂入室”,以“民主”之名,行“港獨”之實。這說明,區議會選舉的“遊戲規則”出了問題,給“港獨”勢力留了一個巨大漏洞,使其有機可乘。 “港獨”勢力借區議會搞事成癮 2019年的“修例風波”令香港陷入了“黑暴”漩渦,當年11月24日舉行的區議會選舉,是在非正常背景和環境下進行的。 選舉前夕,戴耀廷拋出“風雲計劃”,第一步是贏得區議會選舉;然後,通過控制區議會,增加立法會議員當中反中亂港分子的佔比,最終控制立法會,逼迫行政長官下台,達到顛覆特區政權的目的。 那次選舉前,許多愛國愛港人士遭到恐嚇,有的區議員辦事處被打砸搶燒,“裝修到無可裝修”的地步;有的區議員參選人不斷收到恐嚇信,或遭遇網上“起底”。果然,在這種暴力肆虐的環境下,反對派贏得了八成區議會議席。從整個選舉過程來看,當選的議員都把“政治運動”作為重點,如何服務社區居民,早就被拋到了九霄雲外。以“11.24”為標誌,香港的基層治理體系基本淪陷,香港區議會變成了阻撓政府施政、妄圖顛覆政權的政治舞台。 香港18個區議會共有479位議席。2020年7月1日香港國安法實施後。一些區議會議員繼續鼓吹“港獨”,反對國安法,干擾和阻止政府施政,或拒絕宣誓効忠《基本法》,或以各種藉口辭職,或因宣誓無效被取消資格,現在有逾300個席位懸空,區議會實質上處於“半癱瘓”,甚至“全癱瘓”的狀態。事實證明,第六屆區議會是最失敗的一屆,賦予區議會政治功能的探索已經失敗。 香港的基層治理要做好,須達到三個結果。一是把基層市民的訴求及時準確地傳遞到特區政府,為政府決策提供諮詢;二是把特區政府的惠民政策精準地落實到社區,為政策落地助力;三是在遇到災難時,把社區居民組織起來,團結一心、共克時艱。 “縮小直選”有利基層治理 從以上要求來看,我們需要什麼樣的區議會議員?顯然,議員理應是政府的“幫手”,而不是“對手”;理應是社區居民的“服務員”,而不是“政治運動”的“吹鼓手”;理應是踏實做事的“實幹家”,而不是“滿嘴跑火車”的“大話精”;理應是維護一方平安的“助推者”,而不是反中亂港的“搞手”。 那麼,誰能勝任這樣的角色?顯然,那些熱心社區事務、熟悉社區民情、理解當局施政理念、願意無私奉獻的人最適合。那些只會喊空洞的政治口號,不願貼地了解居民訴求、故意挑撥政府與市民關係、惟恐天下不亂的人最不適合。 怎樣發現最能勝任議員的人?社區居民可以發現,政府官員可以發現,社會賢達可以發現,多角度觀察,才能發現真正的人才。因此,議員產生的方式應該是多樣的,直選並非唯一方式,不能以直選數額的多少論成敗,而應以基層治理的效能論優劣。 另外,為了加強基層治理,本屆政府設立了18地區關愛隊,再加上原有的“三會”,基層治理的隊伍是很龐大的。關鍵要“心往一處想,勁往一處使”。可以說,現在基層治理的關鍵,不是人力不足,而是心力不足、合力不足。總之,區議會“被騎劫”、“被癱瘓”的事實證明,以往過分看重直選的效果並不好。將政府委任、間接選舉、直接選舉等多種方式結合起來,是一種有益的探索。 (本文作者為全國政協港澳台僑委員會副主任,香港新時代發展智庫主席,暨南大學“一國兩制”與基本法研究院副院長、客座教授屠海鳴) (本文為作者觀點,不代表本媒體立場) 【編輯:刘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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