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來論】洪錦鉉:為何黎智英團夥又摔“破罐子”?分享到:
壹傳媒黎智英涉嫌違反香港國安法被控串謀勾結外國或者境外勢力危害國家安全,及串謀刊印、發布、邀約發售、分發、展示或複製煽動刊物等罪,黎智英團夥又有新的跳墻動作,黎智英的律師團隊去信英國首相辛偉誠,並得到英國外交部官員接見;辛偉誠更強調,英國有權介入香港事務。按常理,此等跳墻言行豈不是更加坐實了黎智英的罪行嗎?黎智英豈不是更難獲釋嗎?他們在圖什麼? 值得注意的是,黎智英涉嫌干犯香港國安法的案件雖然還在審判過程中,但是早前6名壹傳媒及《蘋果日報》高層已承認串謀勾結外國或者境外勢力危害國家安全罪名,有被告願意在黎智英案中作供,說明案件的證據確鑿。黎智英已成為外國勢力的一個“破罐子”。外國勢力會如何發揮“破罐子”的殘缺作用呢?那就是破罐子破摔,向着目標拚命地摔,把它摔得越碎,以期它的殘片碎瓦越有機會傷及目標。 筆者在2022年11月《黎智英聘外籍律師辯護國安案必有所圖》一文中指出,其意圖藉此案實現其亂港目的:一是挑戰香港國安法的權威,將國安法案件變成普通的刑事案件;二是為外藉律師可以替國安案的疑犯擔任辯護律師開先河,干預中國的國家安全事務;三是國家安全的案件有機會含有國家機密信息,在審判中會曝露國家機密信息,危害國家安全。 在全國人大常委會釋法釐清了香港國安法中有關國安委的職責後,黎智英團夥要求聘請外籍律師為其抗辯未能得逞。其團夥再狠摔“破罐子”,現在動用了英國首相辛偉誠政府施壓審訊,更令人感受到其公然勾結外國勢力。他們不可能不明白“此地無銀三百兩”的顯淺道理。 黎智英案不是其個人國籍身份的案件,而是香港國安法的案件,是香港維護中國國家安全的案件;黎智英案不是英國的事,無關《中英聯合聲明》的事,是他們意圖干預香港法治,干預香港事務和中國內政。事出反常必有妖,人若反常必有刀。若說上次“破罐子”破摔的目標是針對香港國安法,那麼這次黔驢技倆暴露了其目標已超出法律問題,他們在不斷政治化黎智英案,將其演變成國與國的政治問題,甚至國際化黎智英案。 (本文作者洪錦鉉為香港城市智庫召集人) (本文為作者觀點,不代表本媒體立場) 【編輯:黎金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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