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通論壇】“一帶一路”系列報道:“一帶一路”十周年 綠色絲綢之路建設成果豐碩香港中通社9月8日電(香港中通社記者 王豐鈴)今年是“一帶一路”倡議提出十周年。十年來,綠色絲綢之路建設成果豐碩。受訪專家指出,綠色“一帶一路”建設已在綠色金融、綠色能源合作方面取得顯著成效,未來還應推動綠色基礎設施建設,持續強化中國企業的技術能力,積極傳播中國的可持續發展經驗。 這是2019年12月13日拍攝的肯尼亞加裏薩50兆瓦光伏發電站太陽能電池板。中企承建的東非最大光伏電站肯尼亞加裏薩50兆瓦光伏發電站當日正式投入運營。 圖源:新華社 中國國家主席習近平2016年在烏茲別克斯坦發表演講時提出,攜手打造“綠色絲綢之路”。2017年,習近平主席在“一帶一路”國際合作高峰論壇提出踐行綠色發展的新理念。2019年,根據習主席的提議,“一帶一路”綠色發展國際聯盟正式成立,包括25個“一帶一路”沿線國家的環境主管部門、8個國際組織及125個相關企業和研究機構。 中國很快出台政策綱領,并不斷豐富其內涵,推進具體操作指南落地。2017年,中國四部委聯合發布綱領性文件《關於推進綠色“一帶一路”建設的指導意見》,明確推進綠色“一帶一路”的總體要求、主要任務、組織保障。意見設定主要目標是到2030年,共建“一帶一路”綠色發展格局基本形成。中國共產黨的二十大報告提出,“堅持綠色低碳,推動建設一個清潔美麗的世界”。 同時,在外交層面,中國也積極與發展中國家一同建立各類綠色低碳國際合作平台和機制。先後通過發表了《中非應對氣候變化合作宣言》、《金磚國家應對氣候變化高級會議聯合聲明》等文件。 上海交通大學國際與公共事務學院劉宏鬆教授8日向香港中通社記者解析,綠色“一帶一路”主要目標是低碳發展、綠色發展、環境治理,在“一帶一路”國際合作中,綜合考慮經濟、社會和環境。中國提出的“一帶一路”倡議總體目標是發展,本身就有可持續、綠色發展的內涵,因此綠色絲綢之路建設自然處於“一帶一路”建設的突出位置。 上海交通大學國際與公共事務學院劉宏鬆教授在出席第六屆敦煌文博會“中國-中亞和東盟發展合作論壇”期間接受香港中通社記者專訪 圖源:蘭州大學“一帶一路”研究中心 近年綠色“一帶一路”建設快速發展,特別是在綠色金融方面。2019 年,中國工商銀行發行首支“一帶一路”銀行間常態化合作機制(BRBR)綠色債券,并與歐洲復興開發銀行、法國東方匯理銀行、日本瑞穗銀行等BRBR機制相關成員共同發布“一帶一路”綠色金融指數。此外,亞投行亦加強了對綠色項目的支持。2020年4月,“一帶一路”綠色投資基金落地,與《“一帶一路”投資原則》全面對接。 劉宏鬆指出,除了在綠色金融領域,綠色“一帶一路”建設還在綠色能源合作方面取得顯著成效,如在巴基斯坦設立了太陽能園區建設項目。迄今,中國已同40多個沿線國家簽署了產能合作文件,開展機制化產能合作。目前,“一帶一路”沿線國家已形成不少綠色合作機制,主要集中在綠色金融方面,特別是銀行間的金融合作機制。 不過,綠色“一帶一路”建設也面臨一些挑戰。劉宏鬆指出,“一帶一路”沿線國家多為處在生態脆弱區的發展中國家,一方面,環境情況複雜多樣,加大了項目建設的難度;另一方面,這些國家發展需求大於環境保護需求,綠色發展能力參差不齊,可持續發展治理難度高,治理能力弱。 未來如何進一步落實綠色“一帶一路”?劉宏鬆認為,首先,應推動綠色基礎設施建設,包括公路或鐵路連接工程、電力供應、治排水配套、通信工程配套等,若無配套基礎設施,難以在沿線國家深入推進合作;其次,應持續強化中國企業的技術能力,企業是參與“一帶一路”的主體,中國要求中方企業在海外項目建設中遵循當地的環保標準與法規,規範企業行為,中國企業應提升綠色共建能力、對當地環境保護法規和標準的對接能力和綠色融資能力。 劉宏鬆續指,中國在環境治理、防止沙漠化等方面有豐富經驗可以共享,在太陽能、風能等清潔能源領域也有一定技術實力,可積極傳播中國的可持續發展經驗。(完) 【編輯:王豐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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