蒸元宵 放長假 說說明代北京的元宵節正月十五鬧元宵,既是春節的尾聲,也是春節的高潮。吃元宵,看燈展,逛廟會,打開電視收看央視春晚的“姊妹篇”元宵晚會……然後大人上班,小孩開學,這就是咱們現代人過元宵節的常見方式。年年如此,未免俗套,我們不妨把時光的指針撥到幾百年前,去明朝過一回元宵節,體驗體驗那些既古老又新奇的玩法。 《元宵行樂圖》(明 局部) 《元宵嬰戲圖》(明 局部) 從“粉團”到“元宵” 元宵到了明朝才叫元宵 正月十五是元宵節,所以我們要吃元宵。不過大多數朋友未必知道,“元宵”作為食物名稱,其實是到了明朝才出現的。 明末清初,江南秀才王譽昌撰寫《崇禎宮詞》,記載了崇禎皇帝吃元宵的一件趣事。原文如下: 一日,上諭買元宵,即粉團也。所司隨進一碗,上問其價,曰:“一貫錢。”上笑曰:“朕在藩時,每以三十文買一碗,今算一貫耶?”乃諭準給一貫,所司凜凜終日。 有一天,崇禎想吃元宵,也就是粉團,吩咐太監去買。太監買來以後,崇禎問道:“這碗元宵花了多少錢啊?”太監回道:“一貫錢。”崇禎笑道:“朕還沒當皇帝的時候,三十文錢就能買一碗,現在妳們竟敢按一貫錢報賬嗎?” 市面上一碗元宵只賣30文,買元宵的太監卻按1000文(一貫錢)報賬,明顯是欺負崇禎不懂行情,想讓皇帝當冤大頭。不過崇禎也沒有深究,他知道太監們報花賬報慣了,只是隨口點破而已,最後仍然給了1000文。太監則嚇得魂不附體,既不敢不接,又害怕接了錢被崇禎秋後算賬,戰戰兢兢地度過了一天。 這個故事隱含的信息是,元宵本來叫“粉團”,而到了明朝末年,已經出現了“元宵”的叫法。 現在元宵有兩種稱呼,在北方叫“元宵”,在南方叫“湯圓”。而在古代,這種食物還有許多別名,例如“粉團”“沙團”“圓子”“浮圓子”。 南宋有一部食譜《吳氏中饋錄》,其中一道美食叫做“沙團”,做法是這樣的:先把赤豆煮熟,摻上砂糖,搗成泥,捏成團兒,再用糯米粉裹住,在滾水鍋裏煮熟。從做法上可以看出,南宋的沙團就是現在的元宵,並且還是豆沙餡兒的元宵。 再往前追溯,北宋有一部風俗手冊《歲時雜記》,該書第2卷描寫元宵節的時令美食,主要包括“圓子”“豉湯”和“滴酥鮑螺”這三種。滴酥鮑螺是用奶油擠成的螺旋狀小甜點,仿佛小號的冰激淩;豉湯是用豆豉、饊子和羊雜碎煮的湯;而圓子呢?該書寫得非常清楚:“煮糯為丸,糖為臛,謂之圓子。”用糖做餡兒,裹上糯米粉,做成丸子。您瞧,這圓子不也是元宵嗎? 管元宵叫圓子,明代小說《金瓶梅》裏也有展現。《金瓶梅》第七十九回,西門慶的大太太吳月娘和一幫閨蜜慶祝元宵節,看完戲,喝完酒,“坐了好一會,上罷元宵圓子,方才起身去了。”在這個章節裏,元宵被稱為“元宵圓子”。 近些年,好多學者和作家都認為,元宵的歷史可以追溯到唐朝。因為唐人筆記《酉陽雜俎》中有“籠上牢丸”和“湯中牢丸”,據說這“牢丸”就是元宵。清代學者俞正燮言之鑿鑿地說:“牢丸之為物,必是湯團。”他這句論斷被現代學者沿用,大家真的將牢丸當成了元宵,真的以為元宵發源於唐朝。 其實俞正燮治學不精,讀書不廣。早在比唐朝更為久遠的晉朝文獻《餅賦》中,就出現過牢丸:“四時從用,無所不宜,其牢丸乎?”翻成大白話就是說,一年四季都能吃,怎麽吃都合適,符合這一要求的食物難道不是牢丸嗎?《餅賦》專門歌頌面食,在這篇文獻中,牢丸與面條、面餅並列,都屬於小麥做的面食。如果牢丸就是元宵,您聽說過用小麥做的元宵嗎? 從字義上推斷,“牢”應該是太牢或少牢,“丸”則是圓球狀的食物。太牢和少牢指的是豬牛羊肉,所以牢丸應該是用豬牛羊肉和小麥面做的肉丸子,並非元宵。 另外,晉朝人和唐朝人過元宵節,節令美食裏並沒有元宵。當時人們主要吃“膏粥”,什麽是膏粥?就是用豆子、稻米和動物油煮的粥。這種粥要煮到很稠,碗裏能插筷子,也能插上一根芝麻稈兒,芝麻稈兒上紮一個小人,用來祭神。 元宵節吃元宵是從什麽時候才有的風俗呢?現有文獻只能追溯到宋朝。在北宋風俗寶典《東京夢華錄》和南宋風俗寶典《武林舊事》裏,兩宋都城人民過元宵節,都要吃圓子或沙團。如前所述,圓子和沙團就是元宵。宋朝以前吃不吃元宵?也許吃,但現有文獻不見記載。 所以我們只能給出這樣的總結:元宵節吃元宵的風俗可能形成於宋朝,而元宵作為食物名稱,則應該在明朝後期才出現。 蒸沙團 鹹湯團 原來元宵還能這樣吃 明朝有一部食譜叫做《飲饌服食箋》,該書又將元宵稱為“沙團”和“湯團”,並且給出了兩種做法。 第一種做法是蒸沙團:“砂糖入赤豆或綠豆,煮成一團,外以生糯米粉裹作大團,蒸之。”用砂糖、赤豆、綠豆加工成豆沙餡兒,再用糯米粉裹成大圓球,蒸熟來吃。這種做法在今天的豫北地區還能見到,叫做“蒸元宵”。 第二種做法是“鹹湯團”:“胡桃、茴香、芝麻研碎,以雞臛調和作丸,裹以糯粉,滾湯內煮。”把核桃、茴香和芝麻搗成粉末,加雞湯調味兒,用糯米粉裹成團,滾水煮熟。這樣做出來的元宵,味道肯定是鹹的,相當於肉元宵。 現代北方人做元宵,往往缺乏創意。比如說北京人,元宵節只吃兩種元宵,兩種元宵都是甜的。 老北京人常吃的元宵,是最傳統的北方做法:將芝麻棗泥或者豆沙切成四方塊兒,放在鋪滿江米粉的簸箕或者籮筐裏,搖啊搖,搖啊搖,邊搖邊浸水,塊狀的餡子沾上江米粉的外衣,慢慢地由方而圓。這種元宵也挺好吃,但它就像當紅明星突然過氣一樣,很容易“掉粉”,煮的時候湯會變渾,越煮就越渾。 還有一種元宵比較現代化,那就是湯圓。湯圓跟傳統元宵的做法大不一樣,它不是搖出來的,而是包出來的。包湯圓就像包餃子,將餡兒打好,凍一凍,摁到糯米皮兒裏,一裹,再一搓,齊活。怕粘的話,再滾一層糯米粉。 南方人包湯圓,皮兒都是糯米皮,餡兒卻多種多樣,有甜有鹹。甜湯圓裹的是豆沙餡兒、棗泥餡兒、黑芝麻餡兒、玫瑰餡兒、各種果餡兒……鹹湯圓呢?裹的是雞油餡兒、豬油餡兒、雞肉餡兒、豬肉餡兒、鴨肉餡兒、蟹粉餡兒、火腿餡兒、魚蛋餡兒、薺菜餡兒……有一年元宵節,我在揚州吃了一回蝦仁五花肉餡兒的湯圓,蘸著辣椒油吃,那叫一個濃鮮肥美! 可是在今天,您如果在街頭隨便采訪一個北京人,問他愛不愛吃鹹湯圓,他十有八九會瞪大雙眼,以為您跟他開玩笑。其實不僅是北京人,在咱們大多數北方人心目中,元宵就應該是甜的,粽子也必須是甜的。什麽是元宵?除了豆沙棗泥黑芝麻,都不叫元宵。什麽叫粽子?除了江米小棗,都不叫粽子。 如果說這就是堅守傳統,那肯定堅守錯了——幾百年前的明朝食譜裏都有了鹹元宵,這個傳統難道不比我們心目中的傳統要悠久得多嗎? 當然,我的意思不是說,今年正月十五您就應該吃一回鹹元宵,而是說我們的節令食譜應該更加豐富多彩,想吃甜的就吃甜的,想吃鹹的就吃鹹的,沒必要守著“媽媽論”一成不變,那會耽誤我們解鎖更多的美味。 一放假就是二十天 明成祖開創元宵長假 吃過了不同風味的元宵,咱們抹抹嘴,喝口茶,聊聊元宵假期。 對許多成年人來講,元宵節其實沒有假期——除夕放假,初七就上班,正月十五如果碰巧逢周末,還能帶孩子看看燈展,如果不逢周末,那就得繼續上班。有的單位也許會在正月十五這天放假,但只放一天,放了等於沒放。 小朋友還好一些,每年元宵節通常都是被包括在寒假當中的,元宵節過不完,寒假就不算結束。但是元宵節一過完,馬上就得開學,正月十六不返校,十七、十八就得返校。一想到元宵節等於開學的號角,小朋友們恐怕都會悶悶不樂吧?我讀過上世紀二十年代某個中學生在報紙上發表的作文,題目就叫《元宵苦》。作者說,元宵是甜的,並不苦,可是過完元宵節就得去省城上學,就得跟家人分離,他忍不住憂從中來,感覺嘴裏的元宵變得很苦。 對比起來,明朝北京的小朋友一定不會覺得元宵苦,因為明朝有專門的元宵假期,並且是很長很長的元宵假期。 我們知道,明朝開國皇帝是朱元璋,最初定都在南京。連年戰火,江南雕敝,朱元璋想讓南京重新繁華起來。所以在天下平定以後,他把各地富商遷到南京,讓他們每年元宵節都要出錢搞燈展。朱元璋還給文武百官十天假期:正月初八開始放假,正月十八才恢復公務,這期間不用上朝,不用蓋章,不用開會。老百姓也能自由進出南京城,宵禁制度暫停,夜裏的城門也不再關閉,讓大夥可以自由自在地看燈、玩耍和購物。 朱元璋的兒子朱棣篡權奪位,將首都遷到北京。跟南京相比,當時的北京要荒涼得多,朱棣為了粉飾太平,沿用他老爸的做法,也賜給天下臣民很長的元宵假期。《明成祖實錄》第八十七卷載有朱棣的一道聖旨:“自正月十一日為始,賜元宵節假十日,百官朝參不奏事,有急務則具本封進處分。聽軍民張燈飲酒為樂,五城兵馬馳夜禁,著為令。”每年正月十一開始放元宵假,連放十天。百官上朝,只請安,不奏事,如有軍國重事,寫成奏章送到內廷即可。老百姓可以盡情張燈飲酒,五城兵馬司不許攔阻夜間進出城池的群眾。 幾十年後,朱棣的孫子朱瞻基,也就是明朝第五個皇帝明宣宗,竟然給元宵假期再次加碼。《萬歷野獲編補遺》記載,明宣宗“特賜文武節假二十日”,並在正月十五晚上召集群臣“悉赴禦苑觀燈”。給文武百官放了二十天假,元宵節當晚請大臣們一起到禦花園看燈展。 在中國歷史上,明朝是元宵假期最長的王朝。唐朝元宵假期不固定,或三天,或五天,或縮短到一天,安史之亂時幹脆取消。宋朝元宵節最初是三天假:正月十四、正月十五、正月十六;宋太宗收復吳越以後,假期延長到五天,從正月十四到正月十八;南宋前期,宋金議和,宋高宗又把假期縮短到三天;南宋中葉,政局安定,從臨安城開始,江南各府的元宵假期再次恢復到五天。宋朝之後是元朝,元宵節假最長也是五天;明朝以後是清朝,清朝皇帝以勤政自居,元宵節最多給百官三天假,只有極個別年份會開恩賜予五天假期。所以,除了明朝,歷朝歷代的皇帝都沒有長達十天甚至二十天的元宵長假。 但是我們必須明白,古代中國皇帝賜給的節假日,主要針對官員和官學裏的學生,並不是全民都能享用的。事實上,農民和工匠總是在一年到頭不停地忙碌,從來沒有固定的假期。至於商販,元宵節恰恰是他們最忙碌的日子,即使皇帝讓他們放假,他們也不會放棄掙錢的機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