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古人也有抄襲黑名單,甚至還抄出了“技術含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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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01-14 17:11 | 稿件來源:北京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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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山中宰相”陶弘景抄了《四十二章經》近七成;李白偷了《春江花月夜》的月色;一首詩56字,蘇東坡隱括了52個字;乾隆作詩涉嫌抄了3萬首……在古人的抄襲黑名單上,星光熠熠。“漢人好以自作之書而托為古人,張霸《百二尚書》、衛宏《詩序》之類是也。晉以下人,則有以他人之書而竊為己作,郭象《莊子註》、何法盛《晉中興書》之類是也。若有明一代之人,其所著書,無非竊盜而已。”

  這是顧炎武在《日知錄·竊書》中寫下的話,意思是:漢代人喜歡把自己寫的書說成是古人寫的;晉代以後,學者開始把別人的書竊為己有;到了明代,著作多剽竊自他人。

  如果顧炎武能活到清末,可能會修正看法:清人抄襲力,更勝明人。

  在抄襲者的不光彩名單上,不乏杜甫、王維、王勃、劉禹錫、晏殊、王安石、黃庭堅、林埔、秦觀、宋祁、沈周、洪亮吉等名家,到後來,甚至還抄出“技術含量”,形成了點化、隱括、用典等“修辭手段”。

  古人對抄襲深惡痛絕。上古文獻雖意近,文皆不同。《禮記》明確提出:“毋剿說,毋雷同。”韓愈也說:“惟古於辭必己出。降而不能,乃剽賊。”

  遺憾的是,受文化制度制約,反抄襲未成主流。

  抄得興起 忘改署名

  抄襲大行,始於漢武帝立五經博士,“諸生競利,作者鼎沸。其高者頗引經訓風喻之言;下則連偶俗語,有類俳優;或竊成文,虛冒名氏”。

  比如屈原《九歌》中的“悲莫悲兮生別離,樂莫樂兮新相知”,被《艷歌何嘗行》抄作“樂哉新相知,憂來生別離”。而《艷歌何嘗行》中的“五裏一反顧,六裏一徘徊”,又被《孔雀東南飛》抄作“五裏一徘徊”。

  再如《文子》,托名老子的弟子辛氏(號計然,與孔子同時)著,大量抄襲《淮南子》,但刪去故事、案例等,只用議論,每章開頭加“老子曰”,且“洗稿”:《淮南子》的“橫四維而含陰陽,紘宇宙而章三光”,《文子》改成“含陰吐陽,而章三光”;“布施而不既,用之而不勤”,改成“布德不慨,用之不勤”……改篡後,《文子》在唐朝時,一度列入道家四大經典。

  漢人著述,常不署名,抄襲者獲益不多。但署名著作亦存抄襲之嫌,比如董仲舒的《春秋繁露》,天人感應說來自緯書、三統說來自鄒衍的五德說、三綱說來自《韓非子》……

  沒想到,《春秋繁露》後又遭各種緯書抄襲,以致《四庫提要》稱:“核其文本,即是緯書……不能托諸孔子。”被踢出儒學著作之列。

  三國時,魏人邯鄲淳在《笑林》中記了一個笑話:

  漢桓帝時,有人被征召為公府掾(太守的屬官),可他不會寫上行公文,別人說:“名臣葛龔善寫這種文章,直抄即可。”太守收到公文後,大驚,因上面還有葛龔二字。時人笑道:上奏工整,應刪葛龔。

  嘴上衝淡 下手卻黑

  漢代抄襲案中,班固的《漢書》爭議最大。

清代《晚笑堂畫傳》班固像

  班彪(班固的父親)的學生王充最早指出《漢書》是兩本書拼接而成,一是《史記》,二是揚雄的《續太史公書》。晉初傅玄則認為,《漢書》乃班彪著。葛洪則稱,劉歆本有祖傳《漢書》一百卷,想寫成《漢書》,不行早逝,班固“全取劉書,有小異同耳”,未用的2萬多字,編成《西京雜記》。

  唐代劉知幾認為,《漢書》既抄襲《史記》,又抄襲劉歆。此說一度成主流意見,所以南宋史學家鄭樵在《通誌》中說:“班固者,浮華之士也。全無學術,專事剽竊。”但清代著名學者章學誠反駁說,史書應言之有據,《史記》也引用了《尚書》《左傳》《戰國策》等,難道也算抄襲?

  魏晉時,抄襲更普及。比較惡劣的是郭象抄襲向秀案。向秀是竹林七賢之一,曾註《莊子》,僅差《秋水》《至樂》兩篇未完。向秀去世後,兒子太小,無法接手,郭象乘虛而入,“以(向)秀義不傳於世,遂竊以為己註”。

  此外,陶弘景的《真誥》也大量抄襲《四十二章經》。陶弘景是道教茅山宗創造者,南齊高皇帝蕭道成要他出山,調侃說,山中有啥好的?拿來給咱看看。陶弘景寫詩回答:

  山中何所有?嶺上多白雲。

  只可自怡悅,不堪持贈君。

  陶弘景因此被稱為“山中宰相”,沒想到他下手毫不客氣。《真誥》所抄部分,占《四十二章經》的62.8%,除將佛教術語改成道教術語外,幾乎原文照錄。

  偷句三種 技術升級

  到了唐代,抄襲開始技術化。

(明)唐寅《落霞孤鶩圖》

  皎然在《詩式》中,把“偷句”分為三種:偷語、偷意、偷勢。偷語是直接抄,“最為鈍賊”;偷意是偷創意,“事雖可罔,情不可原”;“偷勢”是在原作上有創造,“才巧意精,若無朕跡”。

  唐代興科舉,詩是必考內容,寫作有了現實利益,不只是千古留名,抄襲技術得以精進。

  如李白的“今人不見古時月,今月曾經照古人”,偷意於張若虛《春江花月夜》的“江畔何人初見月,江月何年初照人”。杜甫的“雲白山青萬余裏,愁看直北是長安”,偷語於沈佺期“雲白山青千萬裏(《全唐詩》作“兩地江山萬余裏”)》,幾時重謁聖明君”;“湛湛長江去,溟溟細雨來”偷語於阮籍的“湛湛長江水,上有楓樹林”。

  李杜抄得巧妙,王維的“漠漠水田飛白鷺,陰陰夏木囀黃鸝”則全抄李嘉佑的“水田飛白鷺,夏木囀黃鸝”,後代評家卻稱漠漠、陰陰“精彩數倍”,反成“點化”(讓原作水平提升)。

  傳說王勃對《滕王閣序》中“落霞與孤鶩齊飛,秋水共長天一色”極為得意,古滕王閣下,常有鬼夜誦二句,客船大受驚擾,一文人路過,罵道:這種抄襲文字,且與和共是廢字,還敢吹噓?鬼從此消失。二句偷語於庾信《馬射賦》的“落花與芝蓋齊飛,楊柳共春旗一色”。

  紅杏為詩 三次出墻

  唐代科舉逐年進行,失敗後,考生應回籍鄉試,通過後才有資格再科舉,但高官可薦人免鄉試。許多落第考生滯留長安,將作品謄為行卷,請高官評定,此即幹謁。李白說“生不用封萬戶侯,但願一識韓荊州”,即行卷中的肉麻語言。

  幹謁作為捷徑,後來不限於長安高官。唐人李播在蘄州任官時,有李生獻行卷,李播大驚,說這都是我的舊稿啊,李生慚愧地說:是我20年前買的,已在江南編騙多年,現在請您把這些詩送給我。

  宋代偷句更普及。一是“宋人生唐後,開辟真難為”,二是宋代重科舉出身,為了科舉成功,讀書人從小便學寫詩,黃庭堅說:“二十年來學士大夫,有功於翰墨者不少,求其卓然名家者則未多……病在速成耳。”

  為科舉而寫詩,多屬速成,即治詩如治經,熟讀前人作品,先模仿,後創作。漢代詩歌分途,宋代重求統一,始有隱括,即將詩改寫成詞。隱括本是校正竹木的工具,後引申為規範、修正。蘇東坡是隱括的開創者。比如杜牧《九日齊山登高》,前四句是:

  江涵秋影雁初飛,與客攜壺上翠微。

  塵世難逢開口笑,菊花須插滿頭歸。

  蘇軾改成:

  與客攜壺上翠微,江涵秋影雁初飛。

  塵世難逢開口笑,年少,菊花須插滿頭歸。

  全詩56字,蘇軾抄走52字。雖標明隱括,卻開明抄之習。比如“一枝紅杏出墻頭”,出自唐代吳融的《途中遇杏花》,先被陸遊抄走:

  平橋小陌雨初收,淡日穿雲翠靄浮。

  楊柳不遮春色斷,一枝紅杏出墻頭。

  後被葉紹翁抄走:

  應憐屐齒印蒼苔,小叩柴扉久不開。

  春色滿園關不住,一枝紅杏出墻來。

  因抄得巧妙,偷語反成正宗,吳融、陸遊之作被遺忘。

  一邊譏諷 一邊偷詩

  對於抄襲,唐宋文人態度微妙,一邊用“不是師兄偷古句,古人詩句犯師兄”諷刺,一邊又對抄得巧妙的作品大加贊賞。比如王安石的《招葉致遠》:

  山桃野杏兩三栽,嫩蕊商量細細開。

  最是一年春好處,明朝有意抱琴來。

  偷句於雍陶、杜甫、韓愈、李白,卻因“用其語不用其意”,被視為佳作。這種雙標讓唐人魏周輔深感委屈:“文章大都相抄襲,我被人說是偷詩。”

  宋代名臣宋祁曾罵:“今人但務新奇剽竊,全無由衷真的之見。”可他也曾“創作”過這樣一首詞:

  問牧童,遙指孤村,道杏花深處,那裏人家有。

  明代時,抄襲已成常態。顧炎武認為,明以前科舉考策論,舉子需有一定見識,明則“不過於《四書》一經之中,擬題一二百道,竊取他人之文記之,入場之日,抄謄一過,便可僥幸中式”。因背範文的惡習,學生從小便學會了抄,致“八股行而古學廢,《大全》(指《四書大全》)出而經學亡”。

  清代科舉嚴苛,士風更趨功利化。

  著名學者洪亮吉被視為近代人口學先驅,他的代表作《春秋左傳詁》,被呂思勉贊為“采取杜(牧)以前諸家治《左傳》之學說而集其大成者也”。但學者呂東超發現,該書竟大量抄襲陳樹華的《春秋經傳集解考正》,且刻意掩蓋原作痕跡。明代胡應麟、方以智提出“引書必註出處”等規範,視抄襲為“大不德”,洪亮吉如此操作,竟有臉在《詠史》中寫道:

  著書空費萬黃金,剽竊根源尚可尋。

  呂覽淮南盡如此,兩家賓客太欺心。

  別人在跑 我們在跳

  清人抄襲範圍更廣,經學、史學、詩歌之外,曲論、詞論、詩論、小說等皆抄襲。

緙絲乾隆禦制詩花卉冊,清乾隆。清宮舊藏

  比如收入中學課本的、林嗣環的小品文《口技》,亦見於金聖嘆《水滸傳》第65回總評,兩文極相似,是金抄林,還是林抄金,至今爭論未定,但金文似更早出。

  清朝乾隆皇帝平生寫詩四萬余首,其中三萬多首涉嫌抄襲。清人常將抄襲當成尊古,辯解道:只要抄得好、有新意,就屬於創作,不算抄襲。戴名世曾說:“見其詞采工麗可愛也,議論激越可愛也,才氣馳驟可愛也,皆可愛也,則皆可割也。”名臣李光地說得更露骨:“意之所至,豈必詞自己出?”梁啟超也認為:“善抄書可以成著作。”

  章學誠比喻說,前人佳作猶大鵬鳥的翅膀,小鳥抄走,反而墜地,只有同是大鵬鳥,抄走才有用。把抄襲者繞著彎地贊美了一番。

  美國學者米德在《上帝與黃金》中提出一個發人深省的觀點:在古代中國,一個人發明了一種新式老鼠夾,人們立刻贊美他,給他“鼠夾王”之類美名,10年後,所有人都在使用他的發明,他卻什麽好處也沒得到,也沒人再去改進。可在工業革命時期英國,一個人做出同樣的發明,可以立刻申請專利,10年後,他當初的發明已升級好幾代,每代研究者都賺到了錢。

  米德的意思是,尊重版權,社會才能進步,有創意的抄襲依然是抄襲,這種低水平重復會將一個民族帶入“別人在跑,我們在跳”的陷阱中。

  “抄襲就是偷。”在今天,這應視為現代社會不可讓渡的原則。

  (原標題:抄襲如何“不算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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