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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一演藝學院男生認暴動罪 判監2年4月分享到:
香港新聞網5月30日電 2019年8月有人在香港發起所謂“三罷”行動,一名演藝學院男生在區域法院承認在黃大仙參與暴動,今日(5月30日)在區域法院被判監2年4個月,涉及的另一項無牌管有彈藥罪則獲法庭存檔。 法官判刑時指,被告在參與示威期間,向催淚彈淋水及用器皿蓋住催淚彈,有關行為會令暴動升溫,又批評示威者針對警員家人的手法令人難以接受,量刑以監禁45個月為起點,考慮到被告認罪,及被捕後仍積極讀書,減刑3個月。 22歲被告為演藝學院二年級學生,案情指,案發當晚有示威者包圍黃大仙紀律部隊宿舍,期間有人擲磚,警方發射催淚彈驅散,被告其後被發現身上藏有催淚彈的空彈頭及彈殼。 【編輯:刘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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