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科大學生會幹事煽暴被處分科大男生周梓樂前年11月4日凌晨在將軍澳尚德村停車場墮樓不治,事件不停被攬炒派消費、炒作,科大學生會更將校園當“主場”,為所謂“青蛙路”補油、公然張貼煽暴文宣,無視法規肆意毀壞公物。經過數月行政程序,科大學生會一眾幹事會成員最終分別被校方處以休學、褫奪校園設施使用權利等不同程度紀律處分。 惟該會竟厚顏喊冤,將破壞校園的行徑美化為“為不義發聲”、“兌現競選承諾”,試圖為違規行為開脫。科大指,校方就學生舉辦活動及使用校園設施均有既定指引,如有同學經校方多次勸喻及解釋仍不遵從規定,教務長可根據投訴個案的嚴重性,決定是否將個案轉交學生紀律委員會審理。 為炒作周梓樂事件,科大學生會可謂無法無天,在校園當眼處寫上“抗爭”字眼的大型塗鴉、公然張貼大量煽暴文宣,更無視人群聚集帶來的健康風險,執意舉辦周梓樂的悼念會。 禁用校園設施半年 科大學生會昨日於fb發帖指,該會幹事會成員早在去年8月已收到科大教務處的電郵,指學生會涉及為“青蛙路”補油、張貼所謂“文宣”等不當行為。經過數月行政程序,幹事會成員被處以不同程度的紀律處分。 學生會指,初次被傳召上學生紀律委員會(SDC)的幹事成員均被褫奪使用校園設施之權利半年、強制執行75小時校園服務令,以及留下紀律處分記錄;至於再次被傳召的會長、內務副會長等除需面對以上處分,更被勒令休學一個學期。 違反校園規定而被處以恰當懲罰可謂天公地道,惟學生會竟對裁決結果表示“極度遺憾”,更為多種不當行為砌詞狡辯試圖開脫,聲稱舉辦悼念會已采取“有效防疫措施”、選擇在“人流稀疏之時份”為“青蛙路”補油。學生會更將違規行為美化為“為社會不義發聲”、幹事“履行職責及兌現競選承諾”,又揚言會延續所謂“不屈精神”,面對校方打壓“決不妥協”雲雲。 校方:學生搞活動有指引 科大發言人昨晚回覆香港文匯報查詢時表示,科大就學生舉辦活動及使用校園設施均有既定指引,亦會按社會實際情況,及政府規範,包括公共健康及安全等考慮,就校內活動制定適時政策。如有同學經校方多次勸喻及解釋,仍不遵從規定,教務長可根據投訴個案的嚴重性,決定是否將個案轉交學生紀律委員會審理。 發言人又指,學生紀律委員會由教職員和學生代表組成,同學於整個紀律程序中,可提出解釋和證據,亦有上訴的權利。所有個案,亦會定期一並通知所有大學成員。 有科大校友歡迎校方裁決,認為休學、剝奪使用設施權利等都是“很輕手”的處分,希望這些學生能夠汲取教訓,科大亦可恢復應有秩序。“該等學生會成員行為形同破壞校園,若事情發生在校園外,這些均屬刑事罪行!” (原標題:《科大學生會幹事煽暴被處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