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大律師公會新主席 上任即狂言修訂國安法香港大律師公會昨日(1月21日)舉行換屆選舉,前“香港人權監察”主席、資深大律師夏博義(Paul Harris)當選主席,現任副主席葉巧琦及現任執委沈士文出任新一屆執委會副主席。 夏博義過去的言論非常激進,包括曾發表論文稱西藏擁有“民族自決權”,他也曾多次擔任攬炒派的辯護律師。夏博義昨日當選後立即抨擊政府,聲稱不喜歡看到政府“濫權”,又稱期望特區政府修訂香港國安法部分條文,從而恢復外國與香港的移交逃犯協議雲雲。有法律學者批評夏博義政治掛帥,根本不尊重法律。 夏博義昨日接受傳媒訪問時稱,不同意暴力示威,但同時不喜歡政府“濫權”,他在任內會加強法治水平;他又稱,留意到很多國家與香港暫停逃犯移交協定,希望政府修改部分香港國安法,從而恢復與外國的移交逃犯協定雲雲。 曾與李柱銘赴歐唱衰香港 全國港澳研究會會員、法學教授傅健慈認為,特區政府只能向中央反映意見,不能修改香港國安法,而夏博義只是空談,沒有提及國安法有何不妥之處,這樣只會令人對大律師公會失去信心。香港實施國安法之後,社會回復寧靜,夏博義居然說要修改國安法,實在是不尊重法律。 現年68歲的夏博義,於1976年在英國取得大律師資格,1993年來港執業,於2006年成為資深大律師,主要擅長於憲法及行政法。他身處的律師樓還有資深大律師張健利、港大法律學院教授陳文敏。 夏博義與攬炒派關系密切,在90年代與前大律師公會主席戴啟思、陳文敏成立香港人權監察,出任首任主席,並不時撰寫人權及所謂示威權的書籍。2002年11月,夏博義與時任民主黨主席李柱銘、立法會議員塗謹申前往歐洲“唱衰香港”,企圖引起外國勢力關註特區政府推動23條立法工作。 另外,夏博義的言論相當激進。2008年,夏博義撰寫了一篇探討“西藏民族自決”的文章,原本計劃在香港律師會官方刊物《Hong Kong Lawyer》刊登,後來律師會拒絕刊登。近年他不時向本地報章投稿評論香港事務,例如去年七月在《蘋果日報》評論香港國安法,質疑香港國安法保障個人自由的條文與第20條分裂國家罪有衝突。他聲稱,警察因為有人藏有“港獨”旗違反香港國安法而被捕,情況令人憂慮,因為表達意見是基本人權,即使相關意見不是政權樂見的。 多次代表攬炒派出庭辯護 夏博義曾多次代表攬炒派出庭,例如一傳媒創辦人黎智英、李柱銘等15人在前年8月至10月的未經批準集結案之中,他代表社民連吳文遠。此外,“第二代美國隊長”馬俊文涉嫌違反香港國安法,夏博義是馬俊文的辯護律師。 至於連任的資深大律師葉巧琦,多次質疑國安法,去年接受電台節目時揚言香港國安法定義寬松,連國家安全也缺乏定義。 此外,沈士文執業30多年,是民主黨的創黨成員,前年接受報章訪問時聲稱,要求法官愛國,香港法治已受衝擊,又稱司法獨立與三權分立是缺一不可雲雲。 (原標題:大狀公會新主席上任即狂言修訂國安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