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頁 -> 港澳 ->時政
區諾軒襲警被判服務令 法官駁回上訴維持原判分享到:
攬炒派前議員區諾軒早前被裁定以“大聲公”襲擊兩名警務人員罪成,被判處140小時社會服務令。區諾軒今日(1月20日)就定罪向高院提出上訴,潘敏琦法官指區以“大聲公”咬喝“毅進仔”多次後,以咪高峰(麥克風)敲打警盾三下,“仲唔系有敵意?”。潘官經考慮後駁回上訴,維持原判,書面理由將擇日頒布。 潘官指區身為議員,在示威現場又講粗口又推撞警盾,潘官認為區“由頭到尾都唔想警方執行職務”,其行為亦有可能產生漣漪效應,雖然警員要求區不要把揚聲器放在其耳邊後,區的確立刻放下揚聲器,“不過有繼續嘈蘿”。 33歲區諾軒否認於前年7月8日在油麻地彌敦道與登打士街及鹹美頓街交界,以“大聲公”敲打警盾,及透過“大聲公”呼喊導致警司耳部不適,受審後去年被裁定兩項襲警罪成。 (原標題:區諾軒襲警罪成判服務令 法官駁回上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