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方仲賢涉買鐳射槍等3罪 獲準放寬宵禁令分享到:
浸會大學學生會署理會長方仲賢涉嫌於2019年8月在深水埗購買10支有工業及軍事用途的鐳射槍,他被捕後“踢保”,至上月2日再被警方拘捕及控以在公眾地方藏有攻擊性武器、抗拒在正當執行職務的警務人員及意圖妨礙司法公正三項罪名。他今日(1月19日)在區域法院受審時否認控罪,法官高勁修將案件押後至12月6日再審,審期10日。 辯方聲稱,現年就讀大學二年級的方仲賢,晚上從事制片工作,請法庭押後每天宵禁令由晚上11時開始,獲法官高勁修批準。 22歲的被告方仲賢,其面對的公眾地方攜有攻擊性武器罪,指他2019年8月6日在深水埗鴨寮街一帶,無合法辯解而攜有10個能發出鐳射光束的裝置;抗拒在正當執行職務的警務人員罪,指他同日在桂林街135號地下便利店外,抗拒警署警長52338;至於意圖妨礙司法公正罪,指他同日被偵緝警員8702檢取其手提電話作證物時,把該手提電話重新設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