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梁振英:香港容不下“去中央化”的反對派分享到:
全國政協副主席、前特首梁振英近日接受港媒專訪時表示,香港國安法立法後,已達致處理危害國安行為之目的,但他亦預料不到立法後仍有人搞“初選”,涉嫌違反香港國安法第22條提及的“非法手段”,理據包括涉違反《選舉(舞弊及非法行為)條例》。 梁振英明言,香港容不下“去中央化”的反對派,特別是經常衝擊中央權力、危害國家安全者,又逐一點名黎智英、郭榮鏗等。梁振英認為,“非法手段”的字眼涵蓋面可以很闊,包括在有關的選舉條例內屬於非法的行為,就是“非法手段”,即違反了《選舉(舞弊及非法行為)條例》。 梁振英特別指出,選管會於去年7月14日曾發聲明,提醒在《選舉(舞弊及非法行為)條例》下需要註意的事情,背後目的就是針對反對派“初選”,提醒公眾“初選”或涉違法行為。他認為,“初選”只是一個手段及步驟,“希望在立法會內取得35+,目的為了攬炒”,並引述公民黨曾提及日後不止會否決《財政預算案》,而是否決所有政府法案及撥款申請,“即是要社會癱瘓及政府停擺,違反了《國安法》第22條第三款”。 梁振英不認同香港再容不下反對派,批評部分人越走越遠,在根本問題上走向中央的對立面,點名提到一傳媒創辦人黎智英、民主黨創黨主席李柱銘、前政務司司長陳方安生、前公民黨議員郭榮鏗等人,批評他們要求美國政府制裁香港,反問“世上有無這種反對派?” 梁振英又特別提到前立法會議員黃毓民,指對方在港發表反政府言論時,很多人根本“未入行”,但“黃毓民在國安法下有無事?”他強調,社會不能將“反對派”三字含糊化,要看具體言行才能判斷日後去留,“民主黨又好,公民黨又好,社民連又好,一定要一個一個人,一件一件事去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