英政客公然施壓 圖逼退黎智英主控官香港高等法院早前批準律政司聘用英國禦用大律師David Perry,擔任黎智英、李柱銘等攬炒派中人被控組織未經批準集結和明知而參與未經批準集結罪案件的主控官。英國前外相聶偉敬(Malcolm Rifkind)日前在英國報章《The Telegraph》撰文批評David Perry的決定,稱他有權因“良知”而拒絕受聘。香港政法界人士昨日(16日)接受香港《文匯報》訪問時指出,法庭和律政司的做法符合香港規定,並批評聶偉敬等以政治淩駕法治,公然向律師施壓,不尊重香港司法獨立,背離英國一直以來引以為傲的普通法傳統。 黎智英等人的案件須從整個集會申請的系統和操作層面探討相關爭議,涉及異常困難和復雜的議題,包括法庭應如何保障集會自由,以及令有關自由受法律規管等。基於公眾利益,高院首席法官潘兆初批準律政司外聘David Perry任主控官的申請。 此前,David Perry曾多次獲律政司委聘來港代表律政司任主控官,包括許仕仁貪汙案、商人陳振聰偽造華懋集團已故主席龔如心遺囑案、美林證券高層簡崇諾遭妻子Nancy Kissel以落藥在奶昔內迷暈後殺害案重審等。但針對是次獲聘,聶偉敬就突然在英國報章撰文,公開抹黑黎智英案是特區政府的“政治檢控”,更聲言法律界遵循的“不得拒聘原則”不適用於海外案件,施壓David Perry要基於“良知”而拒絕受聘。 英國禦用大律師、國際律師協會人權事務部主席Helena Kennedy亦向David Perry施壓:“我沒法理解為何會有富名望的英國大律師,會為反民主行動塗脂抹粉。這決定將成恥辱。”英國大律師公會主席Derek Sweeting則聲稱,公會關註香港多名“支持民主的示威者”被捕。 英國前總檢察長加尼爾(Edward Garnier)就稱,“為香港當局辦事此刻雖在‘政治上顯得奇怪’”,但強調普通法地區的執業大律師接到案件後,除非有利益衝突,否則只要當事人能支付費用,就必須接受委聘,David Perry過去亦曾為律政司工作,身為香港大律師公會長期會員,他在專業上或沒選擇余地,需要遵守不得拒聘原則。 陳勇:削英國法治信譽 港區全國人大代表陳勇在接受香港文匯報訪問時指出,政治家會為了國民利益和全民的福祉著想,但政棍只會做一些目光短淺、損人不利己的事。聶偉敬等人為了短期的噱頭和焦點,不惜犧牲英國普通法和整個社會的基石,拋棄了所有普通法國家的標準,更削減了英國法治的信譽。英國在普通法世界的地位已經日薄西山,聶偉敬這些不負責任、沒有道德底線的的政客,將會令英國前途更加慘淡。 張國鈞:勿政治淩駕法治 本身是律師的民建聯立法會議員張國鈞批評,聶偉敬的言論非常不恰當,大律師要有專業操守,在“Cab-rank rule(的士站原則,又稱不得拒聘原則)”下,不應拒絕接受聘任。聶偉敬等人的言論完全是政治淩駕法治,更是不尊重香港的司法獨立。 陳曉鋒斥責無視法律制度 香港法學交流基金會秘書長、法學博士陳曉鋒強調,香港實行普通法,律政司從其他普通法地區聘用資深法律人士作為政府的檢控官,做法符合香港的司法程序,亦是全球普通法地區的一貫做法。就算聶偉敬等人認為David Perry的做法“不符合英國規定”,但該規定並不適用香港,並批評聶偉敬政治先行,無視法律制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