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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消防員旺角擲汽油彈 判囚34個月分享到:
一名曾獲頒“花雞繩”的消防員承認前年11月非法集結等5罪,今日(15日)早上在區域法院判監34個月。 被告為34歲方誌雄,任職消防員近10年。案情指,去年11月10日大批示威者在旺角彌敦道與山東街範圍集結,警方驅散期間拘捕3人,包括被告、17歲學生林展陶及26歲兼職銀行職員趙皓雋。有警員當時目睹被告手持汽油彈丟棄到路面,被告被捕時激烈反抗,包括打中警員的頭盔面罩、用力把警員撐起。被告其後被搜出身上攜有彈簧刀、無線傳聲器、錘子、鐵筆、汽油彈。 法官判刑時指案情嚴重,包括手持汽油彈令行為升級,亦嚴重擾亂公眾秩序。被告多位同事呈上求情信贊揚表現,並已經還押14個月,要與家人分開,亦失去以後服務公眾的機會,決定判監34個月。 至於同案另外2名被告,林展陶承認非法集結罪,判入更生中心;趙皓雋承認非法集結及管有物品意圖損壞財產,判28個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