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要求世貿成立專家組審理美國產地來源標記新規定爭端分享到:
香港中通社1月14日電 香港特區政府14日根據世界貿易組織(世貿)爭端解決機制,要求世貿爭端解決委員會在其於1月25日舉行的會議上成立專家組,審理有關美國就香港貨品實施的產地來源標記新規定違反世貿規則的爭端。 香港特區駐世貿常設代表已於14日向世貿秘書處送交相關文件。商務及經濟發展局局長邱騰華亦已去信美國貿易代表,通知美方香港特區已根據世貿機制向美方採取進一步行動。 邱騰華表示,美國單方面、不負責任地試圖削弱《基本法》賦予香港的單獨關稅區地位,做法極不合理,亦混淆市場,破壞以規則為本的多邊貿易制度。香港的獨特地位是“一國兩制”下的基本原則,特區政府必定全力維護。特區政府於去年10月30日按世貿爭端解決機制要求與美方進行磋商,但美方的反應令人失望。特區政府有必要根據機制,向美國採取進一步行動,捍衛香港利益。 根據世貿的《關於爭端解決規則與程序的諒解》,若雙方未能在啟動磋商程序的60日內就爭端達致和解,投訴方可要求爭端解決委員會成立專家組審理爭端,並作出裁決。60日的磋商程序已於1月4日完結。然而,美方對特區政府的要求並沒有作出任何實質的回應,新規定亦已於去年11月10日實施,香港決定要求爭端解決委員會成立專家組審理爭端。 按世貿爭端解決機制,投訴方提出申請成立專家組後,爭端解決委員會最遲應在該申請被列入議程後的第二次會議上設立。換言之,若在1月25日舉行的會議上委員會未能按特區政府提出的要求成立專家組,則委員會最遲應在下一次會議(暫定於2月22日舉行)上成立專家組。 邱騰華重申,在“一國兩制”下,香港是國家不可分割的一部分,香港特別行政區的獨特地位是國家透過《基本法》賦予的。根據《基本法》第一百一十六、一百五十一及一百五十二條,香港特區是單獨的關稅地區,可以“中國香港”的名義參與世貿和亞太區經濟合作組織等國際組織作為單獨成員,並與世界各經濟體建立互惠互利的經貿關係。香港的獨特地位一直得到國際社會的廣泛認同和尊重,所享有的經貿地位跟其他世貿成員一樣。在香港產品上標以“香港製造”的標記,多年來獲國際接納,這既符合香港的單獨關稅區地位和世貿規定,亦為消費者提供清晰正確的產地來源資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