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法官練錦鴻禁止庭內戴撐暴黃口罩 市民贊好區域法院昨日(11日)審理前年9月淘大商場有唱國歌及揮舞國旗的市民遭暴徒行私刑案期間,法官練錦鴻指案發當日現場部分身穿黃背心的“傳媒”阻擋事主離開,質疑他們亦“構成暴動的一部分”。 練官又指示庭上戴深黃色口罩的一名律師和兩名旁聽者離開法庭,要求他們更換其他顏色的口罩才準入法庭。 有市民贊揚練官此舉保持法庭嚴守政治中立,保持法庭莊嚴。 前年9月14日,有市民到淘大商場唱國歌及揮舞國旗,但遭暴徒行私刑,多名“揮旗”市民遇襲受傷,包括一名男事主被打暈,一名女事主被打脫三只牙,目前她仍要接受治療,醫藥費逾六萬元。 案中四名被告石朗天、劉耀聰、陳啟賢及陳瑞泉(29歲至36歲),昨於區院受審前承認傷人、非法集結等五罪,還押至明天再作求情及等候判刑。 法官練錦鴻昨日庭上觀看案發現場片段時,關註到片中有穿黃背心、持鏡頭的人疑阻擋事主離開,批評“渠的企喺度,變成暴動慨一部分,阻住受害人離開”,指他們應是“傳媒”。練官又斥部分舉機拍攝的人沒對事主伸出援手,“冷眼旁觀,睇住其他人受到痛苦、受到襲擊”。 三人被逐出法庭 而在聆訊期間,練官註意到庭上的律師王學今和兩名男女旁聽者戴上黃色口罩,遂透過法庭書記要求三人離開法庭,其後王律師換上白色口罩返回庭內,另外兩男女沒有再入庭。據悉,有關口罩印有“五大訴求、缺一不可”的五個英文字母縮寫;書記曾稱可為男女提供其他顏色的口罩,但兩人拒絕更換。 資料顯示,激進反對派的支持者王鳳瑤2018年曾因戴上“光復香港”頸巾聽審,而被高院法官彭寶琴裁定她藐視法庭罪成罰款1000元。當時彭官強調,法庭並非讓人作政治表述或主張的場所,任何展示標語的行為均屬不恰當及藐視法庭。 練官的處理引發市民在網上熱烈討論,不少人贊揚練官撥亂反正。Alan Chan說:“法庭系莊嚴之地,並非畀妳班黃絲小醜做政治表態之用!” 司法機構發言人不評論個別個案,但表示一般而言,主審法官在審案時有權就各方面、包括影響執行司法工作的事宜作出指示,並提醒市民進入法院範圍需衣著合宜,以避免影響法院運作和秩序。 新任終審法院首席法官張舉能昨日回應事件時表示,法官在審訊程序“有好大酌情權”,目的是維護公平審訊,不會評論個別案件做法。 (原標題:《法官練錦鴻禁庭內戴撐暴黃口罩 市民贊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