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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環球時報》記者付國豪遇襲案宣判:三被告判囚4年3個月至5年半分享到:
香港新聞網1月8日電 內地《環球時報》記者付國豪前年8月在香港國際機場遭示威者襲擊案,8日在香港區域法院宣佈判決結果,三名被告判囚4年3個月至5年半。 早前,賴雲龍、畢慧芬、何家樂被裁定暴動罪、襲擊致造成身體傷害罪兩項罪名成立;畢慧芬另被控一項非法禁錮罪罪成。 當日,辯方提交多封求情信,首被告賴雲龍代表律師指被告是一時衝動犯案,並非想衝擊機場導致機場癱瘓,認為案件屬偶發性事件。 法官李慶年不認同此說法,看過呈堂片段後,案發當日的機場實則有好幾個“戰場”,赤裸裸的現象印證出現暴動。從宏觀和對社群造成影響來看,案件發生傷透香港人的心。 法官表示,案發地點是香港通往世界的窗口,讓世界各地對香港是否安全產生質疑,令很多香港人傷心和蒙羞,香港和平示威之都聲譽被毀,更因一小撮人影響香港年輕人聲譽。 法官宣判,首被告賴雲龍判監5年3個月;第二被告畢慧芬判監4年3個月;第三被告何家樂判監5年半。(記者 王姝)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