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付國豪遇襲案宣判 三被告判囚51個月至66個月分享到:
攬炒派2019年8月在香港國際機場發起所謂“和你飛”非法集會,其間內地《環球時報》記者付國豪遭人包圍襲擊、綑綁禁錮及羞辱近兩小時,事後警方拘捕涉案的“占旺女村長”畢慧芬等4人,分別控以暴動、非法集結、非法禁錮、對他人身體加以嚴重傷害等共8項罪名。 法官李慶年早前裁定畢慧芬等3人暴動及襲擊罪成,3人今日(1月8日)於區域法院分別被判囚4年3個月至5年半。 首被告兼職侍應賴雲龍(20歲)、次被告無業畢慧芬(23歲),及第三被告兼職司機及建築工人何家樂(30歲)被裁定暴動罪、襲擊致造成身體受傷害罪罪成;畢慧芬另被裁定非法禁錮罪罪成。另外,賴雲龍認一項普通襲擊罪及一項阻礙公職人員執行職務罪,何家樂則承認一項在公眾地方管有攻擊性武器罪。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