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鄧炳強去信《明報》斥吳靄儀文章美化犯罪行為分享到:
香港中通社9月30日電 香港特區政府保安局局長鄧炳強30日去信《明報》,駁斥該報刊登的吳靄儀撰寫的文章,以拐彎抹角、指桑罵槐的方式談論《立場新聞》案,將經法庭公平公開審訊後定罪的鍾沛權的犯罪行為,美化成所謂的“新聞工作”,特區政府必須以正視聽。 香港特區政府保安局局長鄧炳強 香港中通社圖 鄧炳強在文章中表示,法庭已於裁決理由中清楚指出,案發期間,被告不是進行真正的傳媒工作,而是參與當時所謂的抗爭。被告在擔任《立場新聞》總編輯期間,知悉並認同文章的煽動意圖,提供《立場新聞》作發布平台,意圖煽動憎恨中央或特區政府及憎恨司法。 鄧炳強表示,從《立場》的社論和《立誌》可見,被告站在抗爭者的一邊與政府抗衡。由此可見,被告絕對不是單純的新聞工作者,亦不是純然因為履行新聞工作者就事實作出報道的責任而被法庭定罪。 他強調,只要是以事實為基礎,傳媒評論及批評政府施政的自由並無受到限制。事實上,判刑後,香港新聞界亦有表示支持,包括香港新聞工作者聯會及資深傳媒人員聯誼會,認同法庭的決定證據確鑿,使人信服,並且能彰顯法治精神、體現司法公正、保障新聞自由。 鄧炳強引述特區行政長官李家超早前指出,新聞公信力不能敗壞於利用新聞平台破壞法治的人。鄧炳強指,新聞界的傳播力和影響力舉足輕重,相信明報作為一個負責任的媒體,定會遵守《公民權利和政治權利國際公約》關於傳媒的特別責任和義務,保障國家安全或公共秩序,亦不要被人利用,成為煽動支持違法行為的平台。(完) 【編輯:林曉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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