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網上恐嚇警察學員 送貨員囚7個半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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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11-24 16:35 | 稿件來源:大公文匯全媒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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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歲男送貨員去年2月獲遣派運送司華力腸往香港警察學院,途中他卻拍下訂單相片,再配上“我要你哋全部畢唔到業”的字眼放上社交平台。被告早前在東區裁判法院被裁定刑事恐嚇罪成,今日(24日)被判處監禁7個半月。

21歲男送貨員網上恐嚇警察學員被裁定刑事恐嚇罪成,今日(24日)判囚7個半月。(圖片來源:大公文匯全媒體)

裁判官劉綺雲指出,被告並非針對單一警察學員,而是整個群組,事件導致警察學員擔心自身、憂慮無法畢業,以至影響將來對社會肩負的責任,故此法庭需要保護他們,適宜判處具阻嚇的刑罰。被告提出保釋等候上訴定罪及判刑,但遭拒批保釋。

21歲被告楊惠俊,被控於2020年2月12日在香港,威脅會使警察學員的人身遭受損害,意圖使他們受驚。辯方求情指,被告經歷本案,明白不論任何場合都需要慎言,他亦減少使用社交媒體,並不再在網上表達政見。被告因本案而被人在網上公開個人資料,更連累家人同受滋擾。辯方續指,被告出於無知及受社交媒體影響才犯案,他沒有暴力意圖,純粹為了在自己的追蹤者面前炫耀。惟裁判官駁斥,指已裁定被告必然知道其行為能夠令警察學員知悉及擔心健康。

裁決官判刑時指,不同意辯方所指,即被告只是用“限時貼文”在社交平台發布,情節不嚴重。由於被告針對警察學員,而警察學員的角色關乎社會及市民的福祉,值得法庭加以保護,而且被告利用社交平台發布貼文,貼文輾轉讓一名市民看到,並通報警員,可見“限時貼文”並不降低案件嚴重性。被告的行為可能進一步激發警方支持者或反對者的負面情緒,故此適宜判處具阻嚇的刑罰。但考慮被告年輕,對警察學員有歉意,最終判處其監禁7個半月。

【編輯:张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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