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劏房過渡簡樸房:多項標準建議出爐 香港中通社11月27日電 題:香港劏房過渡簡樸房:多項標準建議出爐
香港中通社記者 徐嘉儀 香港“簡樸房”又有新進度,特區政府房屋局12月2日起就“簡樸房”規管制度建議方案諮詢意見。建議方案明確了“簡樸房”最低標準,列出違法情況及罰則,預料立法後最快明年第4季起接受“簡樸房”認證申請。 房屋局27日向立法會房屋事務委員會提交的文件指,建議“簡樸房”內部樓面面積最少要有8平方米,而樓底最少要有2.3米,以杜絕“閣樓房”和“樹屋”等不適切居所。 文件亦指,如果業主或二房東,在認證制度下出租不合標準的劏房單位,將須負上刑事責任,一經定罪最高可判罰款30萬港元及監禁3年;若有人提供虛假資料或作出虛假陳述,就有機會被罰款1萬港元及監禁3個月。當局會研究是否對持續違法出租時間較長的個案,施加較高罰則。 方案尚待諮詢後擬定草案提交立法會,不過已有多位關注房屋政策的議員表達支持。立法會議員、房委會委員鄧家彪認為,相關罰則恰當,社會已就劏房問題討論多年,今屆政府也明確表示會立法規管,若業主仍鋌而走險罔顧住客安全,需要有一定阻嚇力的罰則處理。 鄧家彪說,現時房屋局對簡樸房的最低面積要求,比預期中更進取,相信是因為公屋及簡約公屋的供應進度理想,有較大決心處理問題。 立法會議員梁文廣考慮到,現時劏房租管、樓宇結構、消防等執法責任分散不同部門,建議房屋局應組成特遣隊或專責組,統籌相關部門。房屋局亦要確保5萬個簡約公屋及過渡性房屋單位如期落成,安置受新例影響的劏房居民。 團結香港基金副總裁兼研究部聯席主管葉文祺認為,建議方案明確了“簡樸房”須設置獨立厠所及充足通風和照明等,但絕大部分劏房都位於密集社區的高齡舊樓之内,樓宇老化嚴重且難以逆轉,其承載力及環境條件明顯限制改建可行性和效果,周遭社區同樣面對老化問題,因此加快市區重建進度十分重要,將在“告別劏房”進程中,與規管制度共同發揮組合拳作用。 房屋局局長何永賢在社交平台發文稱,“簡樸房”正式標準將在完成立法後出爐,法例生效後有登記期和寬限期,讓業主將分間單位改裝成合標準的“簡樸房”,呼籲業主要充分了解相關法例,以免侵害租戶的法定權益。 諮詢期將在明年2月10日結束。房屋局預料最快明年第4季起,為現存劏房進行登記,並同步接受“簡樸房”認證申請。(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