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兩岸同性第三地結婚可在台登記 國台辦回應分享到:
香港中通社9月25日電 台灣日前宣佈,兩岸同性伴侶在第三地結婚後也可在台灣戶籍部門登記結婚。中國國台辦發言人朱鳳蓮25日回應表示,根據中國《民法典》規定,結婚的主體是指符合法定結婚條件的男女雙方。
台灣陸委會19日宣佈,兩岸同性伴侶可比照現行兩岸異性於第三地結婚相關規定,檢附台灣當局駐外辦事處驗證文件通過面談後,即日起也可在台灣戶籍部門結婚登記。 國台辦發言人朱鳳蓮25日回應相關問題表示,大陸《民法典》對申請結婚以及辦理結婚登記的基本程序等做了專門規定,結婚的主體是指符合法定結婚條件的男女雙方。同性申請結婚登記不符合大陸法律規定。 至於其中涉及到的戶籍問題,朱鳳蓮表示請向大陸戶籍相關主管部門了解。 據了解,台灣2019年通過同性婚姻專法。(完) 相關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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