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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豐縣生育八孩女子”事件3名嫌犯被捕 縣委書記被撤職分享到:
香港中通社2月23日電 江蘇省委省政府23日通報,有關“豐縣生育八孩女子”事件調查處理情況:江蘇豐縣縣委書記被撤職,檢察機關依法批捕3名涉案犯罪嫌疑人。
江蘇省委省政府通報,豐縣檢察院於2月17日受理豐縣公安局提請批准逮捕犯罪嫌疑人時某忠、桑某妞的案件,經依法審查認為,2人實施了拐賣婦女的行為,已涉嫌拐賣婦女罪,符合逮捕條件,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第八十一條之規定,於2月22日依法對時某忠、桑某妞作出批准逮捕的決定。公安機關將對涉案犯罪事實繼續開展偵查取證工作。 豐縣檢察院於2月18日受理豐縣公安局提請批准逮捕犯罪嫌疑人董某民的案件,經依法審查認為,董某民實施了虐待行為,情節惡劣,已涉嫌虐待罪,符合逮捕條件,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第八十一條之規定,於2月22日依法對董某民作出批准逮捕的決定。公安機關將對涉案犯罪事實及涉嫌收買被拐賣的婦女等犯罪繼續開展偵查取證工作。 豐縣縣委書記婁海,違反工作紀律,工作不負責任,存在形式主義、官僚主義,維護群眾正當權利和利益不力,在精神障礙患者救治救助、計劃生育管理等工作中失職失責,未認真組織核查事實,批准發布信息不實的情況通報,造成嚴重不良影響,決定給予其撤銷黨內職務、政務撤職處分。 另外,豐縣縣長鄭春偉等相關責任人被責令辭職、免職、紀律審查和監察調查等處理。相關部門對有關違法犯罪行為依法嚴懲,對有關責任人員嚴肅追責。 2月17日,省委省政府成立調查組,進行進一步全面深入調查核查。有關調查人員除在江蘇省開展工作外,還赴雲南、河南等相關省開展實地調查,共走訪群眾4600餘人次、調閱檔案資料1000餘份,對社會關注的“豐縣生育八孩女子”身份認定、楊某俠生育八孩情況、董某民等人涉嫌犯罪情況等問題開展了深入核查,形成了事件調查處理情況通報。(完) 相關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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