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英媒:報道讓政府難堪,記者或面臨14年監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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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07-21 17:17 | 稿件來源:觀察者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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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英國《每日郵報》7月20日報道稱,根據英國《官方保密法》的改革計劃,記者可能因為報道讓政府難堪的消息而面臨最高14年監禁。

  目前此項改革正處於英國內政部咨詢期,咨詢期將於本周晚些時候結束。如果泄露文件的記者受到旨在打擊外國間諜的新法律的指控,那他將會失去辯護權。

《每日郵報》報道截圖
《每日郵報》報道截圖

  不過,起草該提案的英國人權組織和法律委員會稱,應該有一個“公共利益辯護”環節,以防止收到泄露文件的記者受到起訴。

  但是在英國內政部咨詢會發布的一份文件中,此舉被認為將破壞他們為防止未經授權信息披露所做的努力。他們認為,這些未經授權的信息具有破壞性,不符合公眾利益。

  對此,一些批評人士指出,如果上述規定現在生效,可能會導致不久前披露英國政壇“大瓜”的記者被起訴。英國衛生大臣馬特·漢考克違反防疫規定,與其已婚助理發生婚外情,而披露這一醜聞的信源正是被泄露的閉路電視錄像。

  該消息曝光後直接導致漢考克辭職並離婚。但上周,英國信息專員辦公室卻因為對事件涉及的兩家人進行搜查而遭遇輿論批評。該調查是為了搞清楚,這些醜聞材料是如何出現並登上《太陽報》頭版的。

  一位英國全國記者聯合會的發言人說:“現行法律對泄密或檢舉的人、接收泄密信息的人和外國間諜的相關規定和處罰進行了區分。現在,政府建議消除或模糊這些區別。政府還希望將對記者的最高處罰從2年增加到14年....。.”

  這位發言人補充道:“全國記者聯合會一直認為,只要告密者認為他們的行為符合公眾利益,他們就應該在法庭上提出申訴。如果陪審團同意,他們就應該受到保護。”

  但是,英國內政部文件以互聯網時代、信息技術發展等駁回了上述提議。

  文件稱:“自從1989年通過該法案(《官方保密法》)以來,通信技術(包括數據存儲和快速數據傳輸工具)有了前所未有的發展。我們認為,這意味著,現在披露未經授權的信息能夠造成比以前更嚴重的損害。”

  “因此我們認為,不必像1989年那樣區別對待間諜活動和未經授權的泄密行為。雖然這兩者之間的機制和動機各有不同,但在某些情況下,未經授權泄密的意圖或損害可能同樣或者更加嚴重。”

  英國內政部文件舉例稱,“現在網上提供的文件可以被各種各樣的敵對勢力同時獲取並利用,而間諜活動往往只對單個國家或行為者有利。比如說,嚴重情況下,那些未經授權的泄密會暴露為英國特工的身份,導致他們直接面臨生命威脅。”

  盡管英國打算對記者的信息披露做出嚴格規定,但內政部一位發言人還是一如既往的標榜:“新聞自由是英國民主進程中不可或缺的一部分,政府致力於保護我們所珍視的權利和價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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