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陶宛稱小米手機有審查功能,德國調查數月後:查無實據據路透社報道,德國聯邦網絡安全監管機構(BSI)1月13日表示,沒有任何證據表明中國小米公司生產的手機存在“審查”功能。 去年9月,立陶宛國防部國家網絡安全中心炮制出一份所謂的“產品調查報告”,聲稱小米在歐洲銷售的旗艦手機具有內置檢測和審查功能,能夠檢測涉及一些違反“一個中國”原則的敏感字眼。 報告還提到,在對小米、華為和一加的三款手機調查後,小米設備上發現了3個所謂“潛在風險”,華為P40手機1個,一加設備上則未發現網絡安全漏洞。 在報告發佈後,立陶宛國防部副部長艾布克維斯(Margiris Abukevicius)通過媒體鼓動該國民眾:“我們的建議是不要購買新的中國手機,並盡快處理掉已經購買的手機。”他還告訴路透社,立陶宛已經與其他歐盟國家和美國官員分享了這份報告。 果然,立陶宛“話音剛落”,德國開始跟進調查。德內政部發言人9月29日對路透社表示,德國聯邦網絡安全監管機構正對小米生產的一款手機進行技術檢查。 路透社報道截圖 在經過數月的調查後,德國聯邦網絡安全監管機構一名發言人1月13日對路透社表示,沒有發現任何證據表明小米公司生產的手機具有審查功能。 “本局並未發現任何須進一步調查或採取其他應對措施的異常狀況。”上述發言人說。 目前,小米手機在歐洲市場占據領先地位。市場調研機構Canalys數據顯示,在2021年一季度歐洲智能手機市場中,小米份額首次升至第二,成為歐洲銷量最高的中國手機企業。其中,在立陶宛、白俄羅斯、波蘭等國,小米出貨量位居第一。 小米發言人去年9月22日曾回應立陶宛的有關報告:“小米從來沒有、也永遠不會限制或阻止用戶的任何個人行為,例如搜索、通話、瀏覽網頁或使用第三方通信軟件。” 該發言人在聲明中說,小米“不會審查用戶的通信信息”、“充分尊重和保護所有用戶的合法權利”,並補充稱,小米手機符合《歐盟通用數據保護條例》(GDPR)。 值得一提的是,近期和立陶宛“打得火熱”的民進黨當局,在獲知立陶宛的“調查結果”後也跑出來“加戲”。台當局“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1月6日發佈報告,炒作小米手機具有所謂“審查”、“回傳用戶信息”等功能,並聲稱會持續“依法”調查台灣小米公司是否涉及“損害消費者權益”或“違反法例”。 據台灣“中國時報”7日報道,小米台灣對此嚴正駁斥,重申從來沒有,將來也不會限制、回傳或阻隔手機用戶的任何個人行為,例如搜尋、打電話、瀏覽網頁或使用第三方通訊軟件。強調用戶隱私安全是奮鬥方向,也以最高標準經營並遵守本地和區域的法律規範。 小米解釋,民進黨當局報告指出的MiAdBlacklistConfig檔案,是來管理廣告商於小米自有APP中推送的付費廣告內容,以保護使用者免受部分內容的影響,比如色情、暴力、仇恨言論、以及可能冒犯當地用戶的信息。這一做法在智能型手機與社群網站規範管理(例如Facebook廣告政策或Google Ads內容條款等)中是很常見的。 事實上,早在去年立陶宛方面的報告出爐後,就有國外專業人士對報告內容提出質疑。科技網站XDA-Developers高級編輯亞當·康威(Adam Conway)9月23日發文指出,他曾以Mi 11 Ultra機型作檢測,雖然在Mi Video的MiAdBlacklistConfig檔案中,找到了宗教與政治團體的名稱,但還包括更多內容,其中絕大多數與色情或是其他手機品牌有關,甚至還包括小米自家產品的名稱。 在德國方面表示無證據證明小米手機存在“審查”功能後,康威1月13日再次發文,指出目前尚不清楚立陶宛方面在調查中發現了什麽才得出有關結論,他曾就此詢問立陶宛國防部國家網絡安全中心,對方表示會在一周內回復,但卻“從未在它給出的截止日期前作出回應。” 【編輯:胡雪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