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品房“取消公攤”成中國內地熱話 購房成本會降嗎?分享到:
香港中通社12月20日電 題:商品房“取消公攤”成中國內地熱話購房成本會降嗎? 香港中通社記者 葉永成 過去一周,中國河北省張家口市和湖南省衡陽市先後宣布取消“公攤面積”,商品房按套內建築面積計價銷售。“取消公攤”的話題由此衝上熱搜,這釋放了什麼信號?購房成本會降嗎? 資料圖為市民在一售樓部觀看住宅沙盤。 香港中通社圖片 “公攤面積”這個概念沿於上世紀50年代的香港。當時由於房地產業起步階段均為整棟出售,價格高昂,房產商李嘉誠想出“分層出售”、“分戶出售”的辦法,公共部分的電梯、樓梯、大堂、走廊由各戶分攤,“公攤”由此而來。直至2013年,香港全面取消公攤面積。 “公攤面積”模式引入中國內地後,從2011年以來,“取消公攤”經常成為兩會代表和委員關注的熱點話題。今年12月12日,衡陽市發文明確,自明年1月1日起商品房銷售實行套內建築面積計價。12月17日,張家口市也宣布,取消商品房銷售價格限價機制,鼓勵實行“現房銷售”,逐步推進“取消公攤”。 上海易居房地產研究院副院長嚴躍進表示,取消公攤是件惠民的大事:“以往在公攤制度中產生了很多貓膩現象(偷偷摸摸的暗箱操作),最典型的就是得房率不高,所購非所得。取消公攤非常務實,實實在在回應了群眾關切,是保障購房權益非常重要的措施。” 嚴躍進認為,取消公攤也可以被理解為房地產發展新模式的重要組成部分。各地應結合其他相關內容綜合推進,包括持續努力穩定房地產市場、結合交房即交證、現房和精裝修交付等模式,以更好地提升購房者的幸福感,並真正促進購房品質的提升。 中原地產首席分析師張大偉指出,“取消公攤”與“按套內面積計價”是兩碼事。“購房者對公攤面積有所計較,是因為許多開發商在設計樣板房時會把公攤面積做得很小,但實際交房時情況卻並非如此。公攤面積的不透明性和前後不一致性,才是許多購房者面臨的根本問題。” 同策研究院研究總監宋紅衛表示,開發商的開發成本是既定的,無論商品房按套內面積計價還是按建築面積計價,對購房整體成本的影響可能並沒有想象中大,“取消公攤面積符合購房者的利益訴求,有助於購房需求的釋放以及高品質住房的打造,也是房地產行業進入到存量階段後行業未來的發展方向。” 值得留意的是,今年以來,廣東肇慶和湖南湘潭等地已提出過新房按套內面積計價銷售。廣州、杭州、長沙和廈門等地雖然未明確“取消公攤”,但也通過放寬對贈送面積限制、優化陽台等空間面積計算規則等提高實際得房率。 不少業內人士推測,從短期內多個城市頻繁行動的跡象來看,未來或將有更多城市加入“取消公攤”面積。(完) 【編輯:丘志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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