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中全會指明房地產大方向 房產稅要來了?分享到:
香港中通社7月23日電(記者 黎金良)備受矚目的中共二十屆三中全會落下帷幕,並發布了《中共中央關於進一步全面深化改革 推進中國式現代化的決定》,其中第44條內容給房地產行業的未來發展指明方向。這裡面,最後一句的“完善房地產稅收制度”牽動不少購房者的神經,也引發市場熱議。甚至有人認為房產稅要加速實施了,真的是這樣嗎? 香港中通社圖片 內地媒體分析,“房產稅”和“房地產稅”是兩個概念。“房產稅”是以房屋為徵稅對象,按房屋的計稅餘值或租金收入為計稅依據,向產權所有人徵收的一種財產稅。“房地產稅”則是一個更廣泛的概念,它涵蓋了與房地產相關的各種稅費,包括但不限於房產稅、土地增值稅、契稅等。 分析稱,“完善房地產稅收制度”未必說一定就要徵收房產稅,但在制度完善以及時機成熟下,不排除會逐步推進房產稅的徵收。 仲量聯行大中華區首席經濟學家兼研究部總監龐溟23日對香港中通社表示,“完善房地產稅收制度”放在這部分最後,說明不是優先工作,會紥實推進而已。 對於允許有關城市取消或調減住房限購政策等,是否意味購房進入全面開放時代? 龐溟預計,各地特別是一線和部分強二線城市,原有的限購、限售、限貸和限價等限制性措施有望逐步放鬆,可能的方向包括:分區、定向甚至全面鬆綁限購政策,調整限價政策,調整交易稅費徵免年限等財稅政策,等等。在一線城市和高能級城市,雖然短期內全面取消住房限購政策的概率相對不大,但預計將根據房地產市場的具體表現,考慮從地段範圍上、從住宅等級上、從相關稅費上進一步調減住房限購政策的力度,而且取消限購和取消限價、限貸、限售將作為組合拳來有序使用。 值得注意的是,整份文件對於房地產的表述非常短,只有短短一段,而“房地產”一詞在文件中只出現4次。可供對比的是,“改革”出現146次,“開放”35次,“科技”52次,“教育”36次,“中國式現代化”25次。從出現頻率的安排上,可以看出中央對待房地產的態度已經轉變:未來是科技驅動經濟發展的時代,房地產驅動經濟已經成為過去式。 《決定》也提到,加快構建房地產發展新模式。龐溟分析稱,構建房地產發展新模式,使供需平衡、市場穩定,是破解房地產發展難題、促進房地產市場平穩健康發展的治本之策。對於房地產市場,預計未來還會努力健全完善人房地錢四個要素聯動機制,實現以人定房,以房定地、以房定錢,促進房地產市場供需平衡、結構合理,防止市場大起大落。 為了加速建立“人、房、地、錢”要素聯動機制,龐溟預計在住房、資金、土地財稅等方面都有進一步完善的空間。例如,在住房方面,預計將完善從房屋開發、建設到維護使用全生命周期的管理制度,要改革完善商品房的開發、融資、銷售等基礎性的制度,有力、有序推進現房銷售,加快建立房屋的體檢、房屋的養老金、房屋的保險等專項制度。(完) 【編輯:黎金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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