綠營操弄“陸配不能任公職”話題 台輿論痛批香港新聞網12月17日電 南投縣前議員、大陸配偶史雪燕遭台灣“內政部”解除議員公職,引發高度關注。輿論痛批民進黨當局企圖從法制面操作所謂的“兩國論”。 台灣街頭 香港中通社資料圖片 《環球時報》援引《聯合報》等台媒報道稱,針對史雪燕被解除議員公職,台“內政部”回應稱,依“國籍法”規定,台灣民眾“取得外國國籍者,不得擔任公職”;已擔任者,除“立委”由“立法院”,“直轄市”、縣市、“直轄市”山地原住民區、鄉鎮市民選公職人員,分別由“行政院”“內政部”“直轄市政府”和縣政府機關免除其公職;村裡長則由鄉鎮市區公所解除其公職。 台媒指,史雪燕是受到另一事件波及。據台灣中時電子報日前報道,南投縣議員游宏達因涉嫌貪污被判處有期徒刑7年,褫奪公權3年,同年8月台“中選會”公告史雪燕遞補,成為全台首名大陸新住民民意代表,2022年12月屆滿卸任。前不久,具有陸配身份的民眾黨不分區“立委”候選人李貞秀能否遞補“立委”引發爭論。民眾黨“立委”黃珊珊舉史雪燕為例,捍衛同黨的李貞秀。台“內政部”日前聲稱,直到史雪燕卸任前,南投縣議會并未陳報史是否喪失其他“國籍”證明通知,因此要求將史雪燕解職。南投縣議會稱,史雪燕雖已行使職權、2022年年底屆滿卸任,但議會仍將進行解職程序,不將其列入卸任議員名單中。台“內政部”還要求議會決定是否追討史任議員期間的薪資。 民進黨“立委”李坤城等人近日還提出修法,增訂“具有外國國籍者不得登記為候選人”。李貞秀表示,台當局已讓史雪燕合法參選、合法就任,現在突然要解除議員資格,不合理又荒謬,且根據“兩岸人民關係條例”,“大陸人民非外國人”。她直言,綠營可能是想借“抗中保台”轉移焦點,對來台灣的陸配很不公平。 南投縣長許淑華稱,大陸配偶主要適用“兩岸人民關係條例”取得台灣身份,史雪燕已行使議員職權,且早已卸任,“將史雪燕解職,是政治動作”。國民黨“立委”翁曉玲16日質問,“大陸地區人民是外國人嗎?” 台灣政治大學法律系副教授廖元豪稱,台灣的法律從來沒有將大陸地區人民當成“外國人”,所以才有“兩岸人民關係條例”,另行處理大陸地區人民設籍台灣的程序、規定。他稱,外國人設籍於台灣,即使只隔一年,也可以考公務員;而大陸人民設籍後,10年內即使考試通過,也不能擔任最低階公務員或公營事業正式員工,“這個法律過分了”。 台灣《旺報》日前評論稱,賴清德上台後,有意借陸配議題打破兩岸關係的現狀。文章稱,陸配等大陸民眾在台灣取得參政權的程序,應根據“兩岸人民關係條例”而非所謂的“國籍法”。國台辦發言人陳斌華日前在例行記者會上表示,世界上只有一個中國,大陸和台灣同屬一個中國,兩岸同胞都是中國人。民進黨當局刻意進行政治操弄,是對兩岸同屬一個中國的歷史和法理事實的蓄意挑釁。(完) 【編輯:李雪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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