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柯文哲面臨延長羈押決定期限分享到:
香港新聞網11月11日電 據台媒11月11日報道,民眾黨主席柯文哲因涉及京華城案而遭到台檢方指控,涉嫌“貪污圖利罪”及“違背職務收賄罪”。檢方於9月5日申請羈押柯文哲,並於11月1日獲准延長羈押。今天是柯文哲必須作出是否抗告的“最後一天”。 根據《聯合報》報道,按照台“刑事訴訟法”的規定,抗告期限為10天,最後一天如遇假日可順延。柯文哲的羈押期限於11月5日起延長至2個月,期間禁止接見與通信。雖然最初的抗告期限為11月10日,但因假日關係,期限順延至今天。 民眾黨主席柯文哲資料圖。(圖源:聯合新聞網) 柯文哲的律師團隊在羈押延長後一度保持緘默,但在11月5日發布聯合聲明,表示將與柯文哲討論是否提起抗告。聲明發布時,律師團隊處於“猶豫期”,但今日柯文哲需做出最終決定。 《聯合報》分析指出,若柯文哲選擇抗告,考慮到同案共犯沈慶京及其他涉案人士在延押抗告中失利,他的抗告未必會獲得成功。反之,如果他不提出抗告,可能會引發檢方在公眾面前的“押人取供”效果,影響未來局勢發展。 此外,國民黨立法機構黨團首席副書記長王鴻薇在11月2日表示,檢方經過兩個月調查未能找到足以定罪的證據,質疑其辦案手法可能存在政治操弄的成分。王鴻薇認為,如果有確鑿證據,檢方本應直接起訴柯文哲,而非延長羈押。 隨著今天的決策臨近,柯文哲的選擇將對京華城貪污案及相關政治獻金問題的走向產生重要影響。(完) 【編輯:黃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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