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僅違建還逃漏稅?台灣民眾批賴清德及民進黨用謊言遮掩分享到:
香港新聞網9月8日電 民進黨主席賴清德位於新北市萬里區的老家(中福84號)被質疑是違建,賴昨天(7日)親上火線自清,辯稱老家是在1971年就有門牌號碼,而台灣“北部區域計劃建築管制”是1981年2月實施,因此沒有違建問題,“門牌號碼就是一個證明”,且當時整排房子都是挖煤礦的工寮。對此,新北市政府則反擊,直指該處“違建就是違建”。另有知情人士向台媒爆料,怒轟賴清德及民進黨用一堆謊言遮掩,并提出“五大問”要求清楚釋疑。 賴清德 圖源:台灣“中時新聞網” 據台媒報道,新北市政府表示,經現場勘驗確認賴清德老家為違建的說明,未曾改變過。台灣地區“合法”房屋認定同時須具備很多要件,不是只有門牌一項。如果建物所有人能提出相關佐證資料,證明該建物在1981年2月15日發佈實施“北部區域計劃”前已經存在的事實,就可依規定提出申請,認定為“合法”房屋。 有知情人士針對賴清德老家的房屋所有權、是否違建、違反“區域計劃法”、逃漏稅及財產申報不實等,提出幾大疑問。首先,民進黨發言人稱該房屋并非賴清德所有,“明顯說謊卸責”,因為該屋所在土地,賴清德於2007年8月2日繼承取得,2011年1月贈兒子賴廷與,“請問上面建物(中福84號),不是賴清德的,那是誰的?” 此外,該位人士強調,該屋沒有建築執照。雖然在1981年前曾經存在,但在2003年大幅增建與改建成目前現況,早已違反台灣地區“建築法”之規定,本來就是違建,“請問賴清德,該屋在2003年大幅增建改建為二層樓時,有申請建築執照嗎?” 該人士并指出,賴清德老家土地屬於“山坡地保育區礦業用地”,不能建築房屋,已經違反“區域計劃法”,新北市政府應依“區域計劃法”開罰。新北市政府推給由台當局經濟主管部門“礦物局”先認定用途,“請‘礦物局’不要試圖透過事後的變更地目幫忙就地‘合法’。” 至於逃漏稅問題,該人士則表示,該屋即使是違建,但既然是房屋,就應該繳房屋稅。但賴清德老家卻沒有稅籍登記,從未繳納房屋稅,已明確違反台灣地區“房屋稅條例”第7條及第16條規定,“賴清德應說明,為何沒有稅籍?為何長年不繳稅?這不是逃漏稅,什麼是逃漏稅!” 最後,該知情人士指控,賴清德在2009年當“立委”時的財產申報,已經繼承土地與房屋,但是“為何只申報土地,沒有申報房屋?這是明顯的財產申報不實”。 【編輯:張依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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