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灣“農委會”濫發補助被點名,島內民眾:民進黨遇事只會撒錢…香港新聞網12月7日電 日前,台灣當局“農委會”遭審計部門點名濫發補助,引發島內各界嘲諷“改成‘農補會’好了”。 然而,面對審計部門的提醒,“農委會”主管陳吉仲卻並不在乎,還拉上地方農業單位辯解稱:所有天災救助執行,包含地方農業單位都有派代表共同參與,“農委會”只是最後核定統計數字、直接撥款。 (台灣“聯合報”圖片) 據台灣“聯合報”報道,台當局審計部門日前查核“農委會”的農業災損補助,發現2017年到2021年間,“農委會”天災救助基金累計編列72億9808萬元(新台幣,下同),累計執行數卻高達132億3852萬餘元,執行率高達181.4%,直指“農委會”天災救助預算不敷支用,且超支併決算已成常態。 隨後,台審計部門又點名“農委會”補助有多項濫發缺失,包括:未達天氣豪雨標準者也列救助對象;豪雨影響不大的水生作物也發救助;甚至核定災損面積大於土地登記面積,裡面夾帶農路、水塘、農舍;連領取休耕給付都能重複申領;要求“農委會”及“農糧署”檢討。 此事被轉載到島內論壇PTT上,迅速引發網友熱烈討論,不少人紛紛留言表示,“民進黨遇事只會撒錢,根本不會治台,悲哀!”、“‘農委會’改成‘農補會’好了,只剩補助功能”,“史上最廢的農委會,意外嗎?”。 還有人嘲諷道,“這不是濫發,是民主買票,懂?” 對於審計部門指農損補助濫發,台當局“農糧署”署長胡忠一今天(12月7日)表示,審計部門的報告是農損補助核發後一年的電腦資料套疊比對,沒有到第一線察看,難免造成數字誤差,會再跟審計部門說明。 “農委會”主管陳吉仲則回應稱“有陸續改進”,然後辯稱,確認是否符合天災救助資格,包含地方單位都有派代表參與,且執行面不是“農委會”在執行,他們只是最後核定統計數字、直接撥款。 陳吉仲說,天災救助要確定符合天災損失的公告,有一定程式執行,包含農漁畜單位、“農委會”的試驗改良場所,還有更重要的地方政府農業單位、鄉鎮市公所都有派代表共同參與,確定符合救助資格,“農委會”才會公告。 不過,陳吉仲可能忘了,近期“農委會”公告高雄小番茄“瘋欉”(無法繼續生長)病蟲害符合天災救助後,其他多項農產品也紛紛開口,其中經勘災人員認為“管理問題導致病蟲害”的台南洋香瓜,更因陳吉仲在答詢台上一句“當然聽我的”,逆轉成為“氣候所致”,還要求勘災人員再去勘一次,引發爭議。 台灣“農業天然災害救助辦法”第4條指出,天然災害是指因颱風、焚風、龍捲風、豪雨、霪雨、冰雹、寒流、旱災或地震所造成的災害;不過,第2條規定,除前項以外的天然災害發生且有救助必要時,得由“中央主管機關”專案認定。 當時,有台媒引述不願具名農貿業者表示,依法病蟲害並不屬於法定天然災害,“農委會”雖以相關條例認定“瘋欉”符合認定資格,但這樣的自定義缺乏證據和相關科研資料,只要“立委”提出要求就答應,無論是補助或救助,從來都是陳吉仲自己說了算。 另有研究團隊執行長也表示,農業天災認定有制度規範,不是一個人獨斷決定,也不能擴大解釋,更何況已有專業人員現場勘災,如有爭議,應由專家開會討論。他也批評,直接駁回第一線勘災人員的認定,是不尊重專業,也不尊重現有制度,呼籲第一線技術人員應挺直腰桿、捍衛專業。 【編輯:石欢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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