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朗普要廢除的“出生公民權”是什麽?香港中通社1月22日電(記者 關秀英)當地時間21日,美國達22個州發起訴訟,反對美國總統特朗普前日簽署的廢除”“出生公民權””行政令。他們認為,總統不能單憑一紙文書就推翻憲法和歷史悠久的先例。對於這些訴訟,白宮副新聞秘書哈里森·菲爾茲表示,已準備好與各州對簿公堂。 美國總統特朗普 新華社資料圖片 到底“出生公民權”是什麽?特朗普為什麽要廢除這個條約? “出生公民權”是美國在1868年正式生效的憲法第十四條修正案作出的規定,保證在美國出生的所有人都享有公民身份,無論其父母身份如何。這意味著,哪怕是持有旅遊、工作或其他簽證的在美人員甚至是非法入境者,他們的孩子只要在美國出生就可以成為美國公民。 但美國特朗普政府對上述修正案的解釋提出異議,他們將不再承認兩類人的美國公民身份:其一,在此人出生時,其母在美非法居留、其父不是美國公民或合法永久居民;其二,在此人出生時,其母在美合法臨時居留、其父不是美國公民或合法永久居民。 普遍認為,任何限制或廢除“出生公民權”的行政命令幾乎肯定會在法庭上受到違反第十四修正案的挑戰。 不過,描述即將出台的行政命令的官員稱,特朗普政府會把修正案中“受其管轄”一詞解釋為不包括“非法外國人在美國生下的子女”。到目前為止,學術界和法律界的壓倒性共識一直是,這種解釋幾乎沒有在法庭上獲勝的可能。 弗吉尼亞大學法學教授、移民和公民法專家阿曼達·弗羅斯特稱,最高法院也許會在某個時候認為限制“出生公民權”的論據有說服力的想法“不再可笑”。他指出,限制“出生公民權”在2024年參加共和黨總統候選人初選者中是達成共識,而且至少有一名聯邦法官已表示願意考慮這個問題。弗羅斯特認為這並非不可想象,他在2019年不會這樣說,但現在情況正在發生變化。 特朗普政府還暗示了另一種他們能拒絕無證移民子女享受“出生公民權”的方法:通過指示聯邦機構拒絕向他們發放確認公民身份的文件,如社保卡和護照,以及拒絕讓他們獲得政府提供的服務,如在公立學校讀書、醫保、營養或住房福利等。這類政策很可能也將招致法律挑戰,就好像第十四修正案不適用於那些人一樣。 據世界人口評論統計,33個國家和兩個地區(幾乎都在西半球,包括墨西哥和加拿大)擁有與美國類似的不受限制的“出生公民權”。 另有40個國家和地區擁有某種受限制的“出生公民權”。例如,“出生公民權”可能只適用於在該國有合法居留權或在該國出生的父母的子女,或者難民的子女不享有“出生公民權”。 有些國家曾與美國一樣,傳統上承襲了英國普通法中的普適“出生公民權”,包括英國、愛爾蘭、澳大利亞、新西蘭,以及印度,但這些國家已在近幾十年裡限制或廢除了這項權利。 據移民政策研究所估計,截至2019年,約470萬18歲以下的美國出生兒童生活在父母之一是無證移民的家庭中,約佔美國所有未成年人的7%。但研究已發現,絕大多數這類孩子不是在母親入境時就已經懷上的。皮尤研究中心在2022年的估計,非法移民在美國生下的孩子中約六分之五是在父母進入美國兩年或更長時間後出生的。 無論是在美國還是國外長大,非公民父母的美國孩子在年滿21歲時,能夠像其他美國公民一樣,為家庭成員擔保獲得合法永久居留權。批評者把這種做法譏諷為“連鎖移民”。親屬擔保在過去一個世紀美國數千萬移民的故事裡一直是重要而常見的一部分。(完) 【編輯:林曉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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