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頁 -> 頭條
黎智英等7人終極上訴駁回 維持參與未經批准集結定罪分享到:
香港新聞網8月12日電 已解散的“民陣”2019年8月舉行流水式集會,壹傳媒創辦人黎智英等7人參與未經批准集結罪成,被判處緩刑或監禁。7人早前上訴至終審法院,終審法院5名法官今日(12日)一致駁回上訴,維持參與未經批准集結罪定罪。 (香港中通社資料圖) 7名上訴人依次序為黎智英、李卓人、吳靄儀、梁國雄、何秀蘭、何俊仁及李柱銘。他們經審訊後,原被裁定組織及參與未經批准集結罪成,被判囚8至18個月不等。7人早前均就定罪提出上訴,上訴庭一致裁定7人組織未經批准集結罪定罪上訴得直,撤銷定罪及判刑,但駁回7人參與未經批准集結罪的定罪上訴。 因應之前撤銷組織定罪及判刑,黎智英原被判囚12個月,獲減刑至9個月;李卓人原被判囚12個月,獲減刑至6個月;梁國雄原被判囚18個月,獲減刑至12個月;何秀蘭原被判囚8個月,獲減刑至5個月。 至於李柱銘、何俊仁、吳靄儀則獲緩刑2年。(完) 【編輯:劉春】
|
視頻更 多
23秒答對全部20道題目!國安問答挑戰賽的冠軍居然是......
小作坊到大公司的標誌是什麼?“大疆教父”李澤湘給出答案
【通講壇】特朗普說過 他當選後24小時解決俄烏衝突,能做到嗎?
李娜李小鵬與香港學生分享交流 欖球玩起來!
內地企業出海第一步 業內專家:強烈推薦來香港
選舉賭局 美國大選百年來首次!讓人神經緊繃的,還不止這些
鋸子也能做樂器?李克勤演唱會同款鋸琴演奏來香港了
來論更 多評論更 多
論壇更 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