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公營房屋”系列之(四)| 香港能學新加坡的“組屋”制度嗎?編者按:在本系列的前幾篇稿件中,探討了香港公營房屋的歷史以及歐洲、新加坡等地的公共房屋制度。香港目前的公共房屋嚴重不足,甚至影響到了港人的生育意願(詳見本網《【來論】黃冰芬:減少生育障礙 由房屋政策做起》)。新加坡的公共房屋制度一向為人稱道,解決了新加坡80%以上人口的住房問題,香港也曾有議員提出向新加坡學習這一制度。這是否可能?北京市房地產法學會副會長、首都經貿大學京津冀房地產研究院院長、教授趙秀池為香港新聞網撰文解讀這一問題,全文如下:香港與新加坡同為當年的亞洲“四小龍”之一,都在較短時間內實現了經濟騰飛,受到世人矚目。但在住房發展模式和成效上,不盡相同。 新加坡解決住房問題的成就有目共睹,組屋的比重不斷增加,截至2022年,新加坡的組屋占比達到82%,較好的解決了居民住房問題,新加坡居民對住房的滿意度也比較高。香港公屋則嚴重不足,目前在全部住房中占比為49%,住房問題比較突出,公屋輪候時間需要6年,還有超20萬人住在籠屋、劏房、板間房等狹窄的空間裏。 圖為一兒童與家人居於狹小的劏房。 資料圖片 因此,借鑒新加坡經驗,探討香港學習新加坡住房模式的可行性,並提出一些可行的政策建議非常有必要。 香港學習新加坡的住房模式有較強的可行性,二者有諸多共同點。 第一,土地面積稀缺。截止2022年,新加坡土地面積為733.2平方公里,香港土地面積為1114平方公里。 第二,人口眾多,人口密度較高。截止2022年,新加坡人口為564萬人,人口密度為7919人/平方公里;香港人口為734.6萬人,人口密度為6594人/平方公里。 第三,有較強的經濟實力。截止2023年,新加坡實現GDP為5013億美元,人均GDP為8.47萬美元,;香港實現GDP為3835億美元,人均GDP達到5.09萬美元。 香港發展公屋的成績與經驗在上個世紀初期也曾享譽全球,成為各國政府學習的典型。自從1953年石硤尾一場大火吞噬5萬多居民住所之後,1954年香港正式開啟了公屋建設。經過半個世紀的發展,至2002年,香港建成了651900個公屋或中轉房屋單位,為30%左右的居民提供了居所。 只是在2002年之後,香港由於擔心發展公屋對商品房價形成衝擊、影響經濟發展等等各種原因,公屋沒有向新加坡那樣進行大規模建設,導致目前公屋嚴重不足。從新加坡經驗來看,發展保障房,並沒有影響商品房價上漲,也沒有影響經濟發展。 2001年香港GDP高達1694億美元,新加坡為893億美元,香港經濟總量幾乎是新加坡的兩倍;經過了9年發展,2010年新加坡經濟總量超越了香港,香港GDP為2286億美元,新加坡為2364億美元;到2023年,新加坡經濟總量超越了香港1178億美元。 因此,香港學習新加坡住房模式的條件是完全具備的,學習新加坡住房模式的可行性也是毋庸置疑的。香港政府應該矢志不渝的把提高公屋建設規模,滿足被保家庭需要,較少公屋輪候作為施政目標。 圖為學童在劏房內做功課。 資料圖片 為了儘快實現這樣的目標,主要可以從以下幾個方面做出努力: 第一,把住房建設規劃和保障房供應規劃列入政府施政目標和住房規劃,併發揚釘釘子精神,完成住房規劃目標。 香港當前公屋嚴重短缺,輪候期過長,住房問題突出,因此,香港歷任行政長官都非常重視住房問題,把住房問題作為施政綱領之一。例如,董建華曾提出“八萬五公屋計畫”,即每年修建八萬五千個公屋套間,讓低收入的居民申請公屋的輪候期限不超過三年,儘快將居住在“籠屋”“劏房”“棺材房”中的居民安排進公屋,達到“居者有其屋”的目標;林鄭月娥提出“明日大嶼願景”,擬在大嶼山興建1700公頃的人工島,提供最多40萬個住屋單位,同時新增土地七成將作公營房屋使用。可惜,由於各種原因,這些施政綱領沒有實現。 現任行政長官李家超提出,未來將採取八大策略解決住房問題,包括推出全新“簡約公屋”,未來5年興建約30,000個單位;結合“簡約公屋”和傳統公屋,使未來5年公營房屋總建屋量較上個5年大幅增加約五成;輪候公屋時間從現在的6年,在4年內降至約4年半。 正如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國務院副總理韓正在考察香港時指出的:“解決這個(香港住房)問題,難度是很大,但總要有開始的時候。”希望香港公屋問題解決能從這一屆新任行政長官開始,發揚釘釘子精神,矢志不渝的完成住房的規劃目標,公屋嚴重短缺的問題一定會得到解決。 “簡約公屋”示範單位內部情況 中通社圖片 第二,建立住房公積金制度,籌集公屋建設資金,提高被保家庭購房與租房能力,進而提高香港居民住房水準。 新加坡之所以能夠很好的解決居民住房問題,與其公積金制度是分不開的。新加坡制定了《中央公積金法》,公積金制度積累了大量的住房建設資金,使新加坡在較短時間內解決了居民的住房問題。 中國內地借鑒新加坡的做法,頒佈了《住房公積金條例》,通過建立住房公積金制度,籌集了保障房建設資金,也為職工得到低息住房貸款提供了有力支持;住房公積金除了可以買房,還可以支付租金利息,住房公積金制度為內地實現“住有所居”的目標做出了巨大貢獻。 建議香港借鑒新加坡的做法,適時建立住房公積金制度,為公屋建設提供資金來源,也有利於提高被保家庭購房與租房能力,進而提高香港居民住房水準。 第三,嚴格實施公屋動態退出制度,使公屋與商品房各行其道,“保障+市場”雙規住房模式有效運行。 新加坡住房模式成功經驗之一,在於對保障房實施嚴格的退出機制,使保障房和商品房市場分別獨立運行,互不干擾。大量建設保障房的同時,並沒有導致商品房房價下降。 當前香港公屋退出難,導致公屋出現“只進不出”的格局。不僅加劇了公屋的短缺,不能使被保家庭得到精准保障,使公屋覆蓋了部分非保人群,減少了商品房市場的需求,有可能衝擊商品房市場的正常運行。因此,香港政府應該處理好有為政府與有效市場的關係,實施嚴格的公屋動態退出機制,發揮有為政府的作用,讓保障房起到保民生兜底的作用;讓有效市場發揮其應用的作用,滿足非保對象的需要。 第四,與粵港澳大灣區密切合作,收購粵港澳大灣區存量住房作為保障房,或者利用粵港澳大灣區的土地作為保障房的土地來源,解決保障房供給不足的問題。 制約香港公屋發展的一個重要原因就是土地問題。當前,香港作為粵港澳大灣區的一個重要成員,應當與粵港澳大灣區的廣州市、深圳市、珠海市等珠三角九市在土地與房屋方面密切合作,解決香港發展公屋的土地和房屋不足的問題。尤其是當下,大陸樓市低迷,各城市有不同程度的住房或土地出現供大於求的情況,有些存量房可以作為香港公屋的來源,有些存量土地可以作為香港公屋的土地來源。加之,香港與珠三角9市文化同源、人緣相親、民俗相近;通過粵港澳交通一體化的建設,拉近了香港與珠三角9市的通勤距離,尤其是老年人退休後完全可以在珠三角9市定居下來,因此,建議香港政府與珠三角9市進行協商,制定相應的政策,允許香港政府收購珠三角9市的存量房作為公屋或居屋,或者收購存量土地作為香港公屋土地的來源,解決香港保障房不足的問題。 (本文作者為北京市房地產法學會副會長、首都經貿大學京津冀房地產研究院院長、教授趙秀池,本網獲獨家授權刊發,轉載請註明出處) (本文為作者觀點,不代表本媒體立場) 【編輯:王少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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