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工聯會:取締劣質劏房 保護兒童成長香港新聞網7月18日電 香港工聯會一直關注和跟進劏房問題,關心劏房戶生活狀況,去年曾兩次發表報告,提倡優先保障兒童福祉,並持續積極向政府反映劏房戶的需求和市民意見。行政長官於2023年施政報告,決定成立“解決劏房問題”工作組,以解決香港長期存在的劏房問題。工聯會為改善劏房住戶環境,支持立法有效規管劏房,並就此形成了工聯會建議方案,積極向政府建言獻策。 18日工聯會立法會議員吳秋北、鄧家彪、陳穎欣,觀塘區議員兼扶貧委員會委員簡銘東,康灣區議員吳清清,荃灣社區幹事夏泳迦,出席了工聯會分間式單位(劏房)管理制度倡議書發表記者會,簡述研究主要內容,並介紹了工聯會建議的劏房規管制度與配套的支援服務。 工聯會立法會議員吳秋北表示,工聯會過去一直跟進劏房問題,並指出劏房問題在香港存在已久,劣質劏房環境亟待改善;然而一批基層市民因各種原因而暫時需要居於劏房,劏房的存在滿足了部份人的需求。因此,在規管劏房時要認清問題本質,要精準取締劣質劏房,而不是“一刀切”消滅整個私人市場。他指出,面對劣質劏房痼疾,解決問題需要有一個過程,也要用好的方法去處理。他表示,本屆政府下定決心立法規管劏房只是的第一步,而後續的宣傳、引導和執法將面對不少困難;工聯會期望政府堅持推進劏房管理,並時刻關注劏房居民的狀況和需要,特別關顧有兒童等弱勢成員的劏房家庭。 他續表示,工聯會立法會議員舉辦了三次劏房戶焦點小組會,向近80名分別來自觀塘、九龍城、油尖旺、深水埗、荃灣等地區的劏房居民收集意見;另一方面,邀請了來自樂群社會服務處的同工與議員進行了線上研討會,就劣質劏房的定義及相關規管制度的設計作交流,最終形成是次發佈的倡議書。他表示,工聯會建議的劏房管理制度是基於兒童優先、精準扶貧、雙重保障、主動介入、穩步推進五大原則。 工聯會立法會議員陳穎欣指出,工聯會一直強調告別劏房應“優先保障兒童福祉”。她表示,對政府立法規管劏房的工作有三點期望:堅決取締劣質劏房,並為劣質劏房作出清晰定義;加快立法,為“劣質”作清晰的定義,包括設立最低面積標準;在政策落實的過程中,需優先考慮保護兒童,包括要有措施支援受影響的租戶家庭。她提到,現時政府簡約公屋的計分制度為符合公屋“家有初生”優先配屋計劃及有未成年子女的家庭加分都是有利加快兒童告別劏房的措施。工聯會認同該政策方向,期望政府在制訂劏房規管制度,以及相關的配套支援服務都應依循兒童家庭優先的原則。她續表示,在施政報告諮詢中,亦會重點向特首反映上述期望。 工聯會立法會議員鄧家彪指出,要有效支援有兒童等弱勢成員的家庭,需要政府掌握劏房戶的情況才有可能實現;因此,規管劏房亦應採取“精準扶貧”的原則和方法,為目標幫扶對象開立個案安排服務機構跟進。他介紹,工聯會提出的方案其中一個重點是要有住戶登記制度及與之配套的支援服務,狹小劏房(7-14平方米)的業主有法定責任向政府申報劏房住戶的基本資料,例如住戶人數,是否有未成年人、長者、或殘疾人士,是否正在申請公屋等。他解釋,基層家庭通常因為租金較低而選擇居於較狹小的劏房,如果家庭成員較多且有兒童、長者等成員並不理想;因此,政府在收到這些資料後就需要協調服務機構為他們提供精準幫扶,緩解他們在輪候簡約公屋等資助房屋時的困難。 工聯會觀塘區議員兼扶貧委員會委員簡銘東指出,現時對劏房住戶的保護有已經實施的《租管條例》,而正在制訂的劏房新規管制度亦應以保障劏房戶權益為依歸,兩者要互相協調,發揮“雙重保障”的效果。他表示,《租管條例》實施至今最突出的問題是AR2表格收回比例較低,但該表格是對管制租金調整水平的關鍵保障,因此政府應該以增加罰則,以及協調新規管制度要求,促使更多業主儘早提交AR2表格。他建議,在新規管制度的臨時登記期可以推出“早鳥優惠”,如豁免收取首次登記費,鼓勵業主儘早提交AR2並正式登記為合規劏房。 工聯會康灣區議員吳清清續指出,政府要仔細研究《租管條例》與新規管制度的協調,例如:如何處理《租管條例》2+2租期要求,次租期要約發生時是否要合規?如何保障劏房戶不會在首租期結束時,因業主做了升級合規改建、業主認為已不是“同一間”劏房,而要求租戶交超出《租管條例》規定的租金?她建議政府需要在起草相關法例時仔細研究各種細節,也要堵塞各種漏洞。 工聯會荃灣社區幹事夏泳迦表示,工聯會議員和社區幹事與劏房戶交談,和與服務機構同工交流時都收到很多意見,認為政府需要更主動的介入和跟進劏房戶的情況。她分享經驗指,不論是簡約公屋、過渡性房屋的宣傳、引導,雖然政府已經不斷宣傳相關政策,但仍然有劏房戶不完全了解相關政策,有一些居民更未有聽說過可以申請簡約公屋或過渡性房屋。她表示,簡約公屋等過渡性房屋是解決劣質劏房問題的重要工具,因此在未來建議政府除了現有的宣傳外,可善用劏房戶鄰里之間的力量,持續加強宣傳。她續指出,現時還有大量未知情況的劏房戶隱藏在社區之中,建議政府研究整合政府及其他機構的資料,結合多種方法,儘最大的努力找出隱藏的劏房戶,為規管劏房政策的設計和落地做好準備。 吳秋北補充,劏房的管理制度應“穩步推進”,逐步提升劏房戶的居住條件。現時有不少有困難的住戶居於劏房之中,但劣質劏房的問題情況多種多樣,嚴重程度不一;但即時立法要求一個較高的條件很可能令大量劏房被取締,要適應從前未有而新推出的較高門檻也會令業主卻步,使業主不願按要求改善劏房環境而選擇退出市場;最終令有需要的劏房戶沒有足夠劏房而被迫支付更高租金。因此,工聯會認為需要制定明確的“改善劏房環境時間表”,從現時較基礎的標準水平,逐步向上提升劏房戶的居住條件。他建議,新規管制度採取12個月的臨時登記期,加18個月的適應期,讓政府、劏房戶、業主等有足夠時間作安排,逐步調整市場,同時有序取締劣質劏房;而在條例正式實施的5年後,應進一步提升劏房標準,穩步改善劏房居住環境。(完) 【編輯:張明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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