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說:23條立法與香港審判香港基本法第23條立法今日展開為其一個月的公眾咨詢,邀請市民表達意見。香港特首李家超30日上午與多名官員出席記者會并表示,特區政府將辦多場咨詢,包括向外國領事、外國商會解說文件內容。 (香港中通社 謝光磊攝) 李家超強調,希望可以盡快完成第23條立法,將這個纏繞香港26年的問題寫上句號,讓香港可以盡早全神貫注,聚焦拼經濟、拼發展,讓市民分享更多經濟紅利。 據咨詢文件建議的罪行,涵蓋五大類危害國家安全的行為和活動,包括: (1)叛國及相關行為; (2)叛亂、煽惑叛變及離叛,以及具煽動意圖的行為; (3)竊取國家機密及間諜行為; (4)危害國家安全的破壞等活動;及 (5)境外干預及從事危害國家安全活動的組織; 保安局局長鄧炳強詳細說明,建議仿效其他國家的法律,引入“叛亂”罪;建議完善現行間諜罪行,以涵蓋現代間諜活動;研究新增透過計算機或電子系統進行危害國家安全的罪行;建議訂立 “境外干預”罪等。 香港基本法委員會委員陳弘毅接受中通社記者采訪表示,今次的立法較為全面和深入。歐美國家最新的國安法都有處理破壞活動、計算機和電子系統活動和防止外國干預的問題,認為咨詢文件對於這些方面的建議也是符合國際上的國安立法趨勢。 (香港中通社圖片) 為何有了國安法,還需要23條立法呢?全國港澳研究會理事、香港基本法教育協會副會長、法學教授傅健慈對中通社記者表示,香港國安法針對四類罪行,跟基本法23條重叠的部分是分裂國家、顛覆國家政權罪。特區政府應履行憲制責任盡快為立法涵蓋五類仍未立法的罪行,堵塞香港國安法的漏洞。 李家超在記者會上強調,這是香港回歸26年多仍未履行的憲制責任。“我們已經等待了26年,我們不應該再等了。我們經歷過所有這些威脅,我們深受其害,我們不想再經歷那種痛苦的經歷。地緣政治緊張局勢正在加劇,許多國家正在定期更新其安全法,以確保它們能够應對新威脅和新方法。” 此外,李家超也直面多個敏感問題。有記者提問政府是否傾向於訂有將嫌疑人送往內地受審的條款?這個問題將大家帶回了2019年的修例風波,當年的破壞分子正是以“反送中”為由頭,破壞了香港的社會安定。 (香港中通社 謝光磊攝) 李家超對此的回答非常清晰:我們正在制定的法律,不會有任何關於將在香港被捕的人送往內地的內容。所以這非常清楚。這是一項立法,旨在處理在香港的活動、在香港的審判、并根據香港的法律。 李家超還補充,基本法保障港人的人權自由等,在23條立法後亦會繼續享有,只要無危害國家安全的意圖,表達對政府的負面意見亦不會違法。立法後仍然容許發表對政府的負面意見,只要無打算危害國家安全,就毋須有顧慮。 還有一些言論指出,香港近期股市下跌與23條立法有關。李家超列舉數據并強調,自香港國安法實施以來,投資者對香港的信心沒有因為香港國安法而有半點動搖。23條立法能進一步完善維護國家安全的法律體系,令香港特區營商環境更為穩定,法治得到進一步保障,有利香港特區的投資和金融市場發展。 實際上,23條立法不僅得到廣大市民的支持,商界、居港外籍人士也認同應該立法。 香港總商會、香港中華廠商聯合會、香港工業總會及香港中華總商會支持特區政府盡快就基本法23條立法,早日為纏擾香港長達26年的問題畫上句號,為維護國家安全提供更堅實的法律屏障,鞏固和提升香港整體營商環境,確保“一國兩制”行穩致遠,好讓香港社會能够聚焦經濟和民生議題。 (香港中通社圖片) 香港商界立法會議員林健峰接受中通社記者采訪表示,商界很多人以前看到香港出現動亂,都會問“為什麼我們沒有國家安全法,為什麼還沒有立23條?”全世界大多數地方都有國家安全法,例如美國,在“九一一”事件後,立刻加多了幾條國安法律。 來自澳大利亞的Richard在香港從事醫療科技行業,他認為,如果法律(基本法)規定香港需要立法,香港就應該立法。“法律就是法律。很多西方國家都有間諜罪和保護機密的需要,這并不是香港獨有。”Richard在香港生活了5年,認為這5年來并沒有太大變化,這裡依舊是充滿魅力、可以包容多元文化的城市。 全國港澳研究會顧問劉兆佳認為,香港市民認同國安法保障了社會穩定,因此對於23條立法已經有共識,并不認為會影響自身的權益。若23條順利立法,也說明香港已經進入由亂及治的新格局,23條和國安法將共同構成更全面的維護國安架構。但仍應該防範敵對勢力再以各種歪曲事實的詮釋,引起破壞香港的行為,國安風險每日都在,“維護國安永遠在路上”。 【編輯:孟宜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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