起底“周綽華跨境賭博犯罪集團案”香港新聞網1月8日電 2022年8月,浙江省溫州市中級人民法院通過3天的庭審,披露了周綽華跨境賭博犯罪集團骨幹張寧寧等人所涉的三起案件。該案的審理,為澳門批捕及審判周綽華等人提供了充實的證據,也直接推動了刑法修正案(十一)增設組織參與國(境)外賭博罪。 據央視新聞報道,2022年8月10日到12日,浙江省溫州市中級人民法院依法公開開庭合並審理了被告人張寧寧等34人犯開設賭場罪、非法經營罪,被告人張時秀犯開設賭場罪,被告人鐘海燕犯開設賭場罪等三起案件,該三起案件均為以周綽華(另案處理)為首的跨境賭博犯罪集團系列案件。 溫州市中級人民法院刑事審判第一庭法官 王浩澤:周綽華在境外成立太陽城博彩中介一人有限公司,公司內部設有財務部、會計部、IT部、客服服務部等多個部門,張寧寧是周綽華在境內成立的資產管理公司的負責人,在公司內部的通訊錄上,她的職務是資產管理部總監。 經審理查明,2007年以來,澳門太陽城博彩中介一人有限公司股東、董事周綽華在澳門等地賭場承包賭廳,並於2015年開始在菲律賓等地先後開設多個網絡賭博平台進行賭博活動。為了牟取巨額利益,周綽華以傭金、分紅為誘餌,利誘他人擔任代理,並通過這些代理在境內組織、招攬中國公民前往太陽城賭廳參與賭博或跨境網絡賭博。 溫州市中級人民法院刑事審判第一庭法官 王浩澤:其對境內賭博代理的規模要求是,每個代理如果入股太陽城公司的話,入股金是500萬港幣,每個月的轉碼量,也就是要求完成的指標是5000萬港幣。其先後招攬了283名中國籍的股東代理,可想而知賭資規模的龐大。網絡賭博在2015年到2019年根據我們境內查獲的相應的電子數據顯示,境內賭客的投注量是3000餘億元人民幣,在境內贏取賭資的數額在87億餘元。 經審理查明,隨著賭博規模不斷擴大,逐漸形成以周綽華為首,以被告人張寧寧、張時秀等人為骨幹的跨境賭博犯罪集團。該犯罪集團在境內設立公司,為代理、賭客提供資產換取賭博授信、籌碼等服務,並追討賭債;為了逃避監管和打擊,還利用地下錢莊等非法渠道接收、結算賭資。此外,該犯罪集團還設立或通過中國境內公司提供賭客管理、車輛接送、宣傳推廣等技術支持或服務,使得整個犯罪活動更加隱蔽。 該跨境賭博犯罪集團還違反國家規定,虛構交易協議,多次進行資金跨境兌付,金額共計11.6億餘元,非法獲利高達1700餘萬元,嚴重擾亂中國金融市場秩序。 溫州市中級人民法院刑事審判第一庭法官 王浩澤:對社會以及國家來講,跨境賭博會造成社會經濟秩序以及公民勤勞致富的善良風俗的損害,這種損害潛移默化下也更為巨大。對國內的經濟安全具有極大的衝擊。 2022年9月30日,溫州市中級人民法院對上述三起案件公開宣判。一審認定被告人張寧寧、彭浩受指使在中國境內接收賭資、賭債並運營管理;被告人鐘澤新等人組織、招攬中國公民赴境外賭博、參與跨境網絡賭博;被告人余暉俊等人明知他人實施開設賭場犯罪仍提供幫助,均已構成開設賭場罪。張寧寧另還非法買賣外匯,構成非法經營罪。結合各被告人具體情況,依法判處有期徒刑七年六個月至一年三個月不等的刑罰,並處罰金;追繳供犯罪所用的財物、賭資、違法所得及收益、孳息。 宣判後,被告人張寧寧、鐘澤新、龐克訓三人提出上訴,浙江省高院二審裁定駁回上訴、維持原判。 溫州市中級人民法院刑事審判第二庭庭長 楊國智:該案全面查實了跨境賭博犯罪集團在境內的組織代理、賭資結算、網絡賭博、資產管理、技術及車輛服務等各環節的具體危害行為,全鏈條予以打擊,充分揭示了境外賭博勢力依托合法賭廳在境內招賭、攬賭不法斂財的行徑,危害經濟發展和社會穩定。依法打擊跨境賭博,秉承了中國嚴厲打擊賭博犯罪的一貫立場,凈化社會風氣,保障經濟安全,對中國依法打擊跨境賭博犯罪具有標誌性意義。(完) 【編輯:丘志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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