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庭棄保潛逃 20萬元保釋金料充公分享到:
香港新聞網12月30日電 已解散的反中亂港組織“香港眾志”前副秘書長周庭,涉嫌干犯香港國安法“勾結外國或者境外勢力危害國家安全罪”,被警方國安處拘捕後獲準保釋候查。早前,她獲準到加拿大升學及承諾回港向警方報到,但她抵加後反口棄保潛逃。至12月28日,她未有依時到警署報到。作為保釋擔保人的周庭母親,昨日就周庭違反保釋條件到警署協助調查。據瞭解,警方將會向法庭申請充公周庭和其母合共20萬元保釋金。警方再次嚴厲譴責周庭畏罪潛逃的可恥行為,並會全力依法追捕。 香港文匯報報道,周庭在2020年8月涉嫌勾外危害國安被捕,在大埔警署扣查後獲警方批准保釋候查,她當時自稱交付兩萬元保釋金及18萬元人事擔保。同年11月,周庭因2019年6月參與黑暴包圍警總,承認煽惑及參與未經批准集結罪,被判囚10個月。她在2021年6月12日出獄後仍需要遵守國安案件的擔保條件,定期向警方報到。 今年9月,周庭獲發還護照到加拿大讀書,早前她在社交平台發文稱不會回港報到。由於周庭在12月28日未有向警方報到,其父母昨日到大埔警署協助調查。 據瞭解,警方向周氏夫婦瞭解是否與周庭有聯絡,是否知悉其棄保潛逃計劃以及是否有資助周庭。同時,周母為周庭的擔保人,因周庭違反保釋條件,周母要繳交18萬元保證金,加上周庭的兩萬元保釋金,警方將申請充公。 警方強調,危害國家安全是極嚴重罪行,任何逃犯都不要妄想潛逃離港就可以逃避刑責,警方會追究到底。逃犯除非自首,否則會被終身追捕。特區政府早前發出嚴正聲明指出,周庭罔顧法紀,公然在社交媒體表示棄保潛逃,誠信徹底破產,無論她以何種藉口堆砌或嘗試欺騙同情,均無法遮掩其虛偽的可恥行為,特區政府會全力依法追捕。 執業大律師陸偉雄表示,擔保人必須是能夠勝任的人士,需要繳付一筆現金作為保證金,並有法律責任去提醒有關人士到警署報到或出庭。一旦被擔保人違反保釋條件,其本人的保釋金會被充公及被通緝,更會連累擔保人的保證金被充公。 他補充,擔保人有可能被傳召出庭,向法官解釋是否有盡力提醒被捕者或被告遵守保釋條件,例如已打了很多次電話,以至寫信提醒等,法官會按照其盡責程度去決定充公多少保證金。一般而言,擔保人最嚴重的情況只是被充公所有保證金,除非有證據顯示擔保人協助棄保潛逃,否則不會因而負上刑事責任。 (完) 【編輯:紀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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